5.10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


    按GB17429规定检査其下列功能并记录:
    a)使该区域内的一只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能否在3s 内正常接收和显示;
    b)检查消音、复位功能;
    c)检查操作级别;
    d)对于非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还应检査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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