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 冲击试验


5.29.1 目的
    检验组成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经受非多次重复性冲击的适应性及其结构的完好性。

5.29.2 试验方法
5.29.2.1 将试样按刚性安装在冲击试验台上,启动冲击试验台,对质量为M(kg)的试样,以峰值加速度为(100-20×M)×10m/s²,脉冲持续时间为6 ms的半正弦波脉冲,对试样的3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中的每个方向连续冲击3次,总计18次。
5.29.2.2 冲击结束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并进行基本性能试验。
5.29.3 要求
    试验后,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基本性能应与试验前的基本性能保持一致。
5.29.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 1683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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