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设计规定
14.1.1 本方法适用于提高钢筋混凝土柱的位移延性的加固。
14.1.2 采用绕丝法时,原构件按现场检测结果推定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0级,但也不得高于C50级。
14.1.3 采用绕丝法时,若柱的截面为方形,其长边尺寸h与短边尺寸b之比,应不大于1.5。
14.1.4 当绕丝的构造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采用绕丝法加固的构件可按整体截面进行计算。
条文说明
14.1 设计规定
14.1.1 绕丝加固法的优点,主要是能够显著地提高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斜截面承载力,另外由于绕丝引起的约束混凝土作用,还能提高轴心受压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不过从实用的角度来说,绕丝的效果虽然可靠(特别是机械绕丝),但对受压构件使用阶段的承载力提高的增量不大,因此,在工程上仅用于提高钢筋混凝土柱位移延性的加固。由于这项用途已得到有关院校的试验验证,因而据以对其适用范围作出规定。
14.1.2 绕丝法因限于构造条件,其约束作用不如螺旋式间接钢筋。在高强混凝土中,其约束作用更是显著下降,因而作了“不得高于C50”的规定。
14.1.3 本条系参照螺旋筋和碳纤维围束的构造规定提出的,其限值与ACI、FIB和我国台湾地区等的指南相近。
14.1.4 本规范仅确认当绕丝面层为细石混凝土时,可以采用本假定。而对有些工程已开始使用的水泥砂浆面层,因缺乏试验验证,尚嫌依据不足,故未将水泥砂浆面层的做法纳入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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