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 喷涂型钢筋阻锈剂使用规定
E.2.1 喷涂型钢筋阻锈剂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涂前应仔细清理混凝土的表层,不得粘有浮浆、尘土、油污、水渍、霉菌或残留的装饰层;
2 剔凿、修复局部劣化的混凝土表面,如空鼓、松动、剥落等;
3 喷涂阻锈剂前,混凝土龄期不应少于28d;局部修补的混凝土,其龄期不应少于14d;
4 混凝土表面温度应为5℃~45℃;
5 阻锈剂应连续喷涂,使被涂表面饱和溢流;喷涂的遍数及其时间间隔应按产品说明书和设计要求确定;
6 每一遍喷涂后,均应采取措施防止日晒雨淋;最后一遍喷涂后,应静置24h以上,然后用压力水将表面残留物清除干净。
E.2.2 对露天工程或在腐蚀性介质的环境中使用亲水性阻锈剂时,应在构件表面增喷附加涂层进行封护。
E.2.3 当混凝土表面原先刷过涂料或各种防护液,已使混凝土失去可渗性且无法清除时,本附录规定的喷涂阻锈方法无效,应改用其他阻锈技术。
- 上一节:E.1 设计规定
- 下一节:E.3 阻锈剂使用效果检测与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