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施工安装


12.2.1 铝合金幕墙结构的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铝合金幕墙结构的放样测量应与主体结构的设计尺寸和施工完成尺寸相结合,依据偏差进行调整,不得积累偏差。

    2 施工过程中应对铝合金幕墙结构的安装定位基准进行校核。
    3 对高层建筑的测量应在风力不大于4级时进行。
12.2.2 预埋件和连接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铝合金幕墙结构预埋件和连接件的施工方法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预埋件的标高及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20mm。
12.2.3 当铝合金幕墙结构采用吊篮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吊篮进行合理设计,并应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
    2 吊篮不应作为运输工具,且不得超载。
    3 不应在空中进行吊篮检修。
    4 吊篮上的施工人员应配系安全带。
12.2.4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就位、调整后应及时紧固。当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完成一层时,应及时进行检查、校正和固定。
条文说明
12.2 施工安装
12.2.1 铝合金幕墙的施工测量,主要强调:

    1 铝合金幕墙分格线的测量应与主体结构的测量配合,主体结构出现偏差时,铝合金幕墙分格线应根据主体结构偏差及时进行调整,不得累积。
    2 定期对铝合金幕墙安装定位基准进行校核,以保证安装基准的正确性,避免产生安装误差。
12.2.2 为了保证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可靠性,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的位置和方向进行埋设。若幕墙承包商对幕墙的固定和连接件有特殊要求时,承包商应提出书面要求或提供埋件图、样品等,反馈给设计单位,并在主体结构施工图中注明。
12.2.3 施工单位使用的吊篮,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手续的企业(厂家)生产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应根据市场对比,选择采用合格优质吊篮产品,该产品必须经过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凭检验报告),有产品合格证,并签订购供货与安装安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要求及法律责任。应对厂家资质进行审查,要求厂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监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以及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和液压系统图等。吊篮产品必须有明确、醒目、耐久的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注明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吊篮施工资料应齐全,并报当地建设工程安监部门备案。
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均不得损伤和发生变形、扭曲,不得沾油,严禁钢丝绳对接使用。钢丝绳磨损、断丝、腐蚀情况的检验和报废判定按《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的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穿工作钢丝绳时,应消除绳内卷绕应力,即从悬挂机构顶部放绳后,绳成自然垂吊状态。钢丝绳长度按实际需要悬挂,如有余量,应安排在悬挂机构(吊杆)端,并理顺、圈起后捆扎好,防止损伤。在提升机穿绳的全过程中密切注意有无异常现象,若有异常,则应立即停止穿绳,以免损坏钢丝绳或提升机内部零件。
12.2.4 立柱安装的准确性和质量,影响整个幕墙的安装质量,是幕墙安装施工的关键之一。连接件的幕墙平面轴线与建筑物的外平面轴线距离的允许偏差控制在2mm以内,特别是建筑平面呈弧形、圆形和四周封闭的幕墙,其内外轴线距离影响到幕墙的周长,影响玻璃板的封闭,应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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