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一般规定
3.1.1 系统组件和材料进场检验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1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3.1.2 系统组件和材料进场抽样检查时有一件不合格,应加倍抽查;若仍有不合格,则判定此批产品不合格。
3.1.2 系统组件和材料进场抽样检查时有一件不合格,应加倍抽查;若仍有不合格,则判定此批产品不合格。
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