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控制装置
5.3.1 控制装置与基座之间的螺栓连接应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2 控制装置中的电控盘、柜、屏、箱、台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重锤法检查。
5.3.3 控制装置的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并应防潮、防尘。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4 控制装置的接地应牢固、可靠。对装有电器的可开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5 装置的漆层应完整,损伤面应及时修补。固定支架等应做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6 安装完毕后,建筑物中的预留孔洞及电缆管口,应做好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3 本条规定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封闭应良好,箱门要有密封圈,底部要封堵,以防水、防潮、防尘。有接线排的防爆接线盒出厂时,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应有铭牌标志。
5.3.4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第6.1.1条。
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屏、柜门,若无软导线与控制装置的框架连接接地,则当门上的电器绝缘损坏时,将使控制装置门上带有危险的电位,危及运行人员的人身安全,鉴于国内制造厂的产品尚不统一,为确保安全生产,本条做此规定。
5.3.6 本条规定是为了确保运行安全,防止潮气及小动物侵入,对于敞开式建筑物中采用封闭式盘、柜的电缆管口,应做好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2 控制装置中的电控盘、柜、屏、箱、台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重锤法检查。
5.3.3 控制装置的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并应防潮、防尘。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4 控制装置的接地应牢固、可靠。对装有电器的可开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5 装置的漆层应完整,损伤面应及时修补。固定支架等应做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3.6 安装完毕后,建筑物中的预留孔洞及电缆管口,应做好封堵。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5.3.2 本条款引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对于并列安装的电控盘、柜、屏、箱、台等明确外形尺寸,控制好基础型钢的安装尺寸。5.3.3 本条规定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封闭应良好,箱门要有密封圈,底部要封堵,以防水、防潮、防尘。有接线排的防爆接线盒出厂时,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应有铭牌标志。
5.3.4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第6.1.1条。
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屏、柜门,若无软导线与控制装置的框架连接接地,则当门上的电器绝缘损坏时,将使控制装置门上带有危险的电位,危及运行人员的人身安全,鉴于国内制造厂的产品尚不统一,为确保安全生产,本条做此规定。
5.3.6 本条规定是为了确保运行安全,防止潮气及小动物侵入,对于敞开式建筑物中采用封闭式盘、柜的电缆管口,应做好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