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火反应试验 建筑制品在辐射热源下的着火性试验方法 GB/T14523-2007/ISO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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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结果的表述
12.1 在每个辐射照度下,对每个试样报告应给出持续表面着火时间,以s表示。
12.2 若15 min内没有试样发生持续表面着火,在此辐射照度下,试样的试验结果应表述为“没有持续表面着火”。
12.3 若在给定的辐射照度下,5个试样都没有发生持续表面着火,则不需要在更低的辐射照度下进行试验,但在报告中应注明“在更高的辐射照度下不着火,没必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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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试验程序
下一节:
13 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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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试验原理
5 制品的适合性
6 试样制备
6.1 试样
6.2 基板
6.4 试样准备
6.3 试样的状态调节
6.5 反光涂层
6.6 易变形的材料
7 试验装置
7.1 试样支撑架、护板和压板
7.2 辐射锥
7.3 引火机构
7.4 试样插入安放盘
7.5 试样遮盖板
7.6 温度监控仪
7.7 辐射计(热通量计)
7.8 电压测试装置
7.9 次热电偶监控仪
7.10 计时器(表)
7.11 空气丙烷供应系统
7.12 标定板
7.13 模拟板
7.14 灭火板
7.15 烘箱
7.16 试样状态调节室
7.17 天平
8 试验环境
9 装置安装程序和要求
10 校准
11 试验程序
12 结果的表述
13 试验报告
附录A (资料性附录)正文的注解及操作指南
附录B (资料性附录)试验的应用及限制
附录C (资料性附录)更高的热辐射通量
附录D (资料性附录)持续表面着火时间的比对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