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底盘改制试验


6.4.1 底盘改制前的试验
6.4.1.1 发动机冷却
检查底盘发动机是否装有附加冷却系统,附加冷却系统的冷却介质是否与发动机冷却水相混,附加冷却系统最低处是否有放尽冷却介质的装置,将发动机驱动的额定负载机构与发动机相连接,启动发动机并驱动额定负载连续运转2 h,同时打开附加冷却系统,每15 min测量一次发动机冷却水温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1的规定。
6.4.1.2 功率输出装置
6.4.1.2.1 检查功率输出装置的型式、发动机额定功率及负载需要的功率,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2.1的规定。
6.4.1.2.2 检查夹心式功率输出装置或断轴式功率输出装置的强制冷却器冷却液是否与功率输出装置的润滑油相混,冷却介质的流量是否可以调节,在最低处是否有放尽冷却介质的装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2.2的规定。
6.4.1.2.3 检查功率输出装置的中文指示和工作指示灯,检查断轴式功率输出装置的防止误操作机构是否可靠工作,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2.3的规定。
6.4.1.2.4 将与功率输出装置额定负载相匹配的负载与功率输出装置相连接,启动发动机通过功率输出装置驱动负载连续运转6 h,同时打开功率输出装置的强制冷却器,每15 min测量一次功率输出装置润滑油温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2.4的规定。
6.4.1.3 离合器
检查操作功率输出装置时,离合器的接合是否平稳,分离是否彻底,工作时是否有异响、抖动或不正常打滑现象,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3的规定。
6.4.1.4 变速器
检查操作功率输出装置时,变速器的操作是否平稳可靠,有无卡阻、跳挡、脱挡现象,运行中有无异响,换挡杆及其传动杆件是否与其他部件干涉,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4的规定。
6.4.1.5 传动轴
6.4.1.5.1 检查驱动桥传动轴的动平衡校核记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5.1的规定。
6.4.1.5.2 检查驱动负载传动轴的动平衡校核记录,运行时是否平稳,有无振抖和异响,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5.2的规定。
6.4.1.6 排气系统
6.4.1.6.1 目测检查排气管朝向,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6.1的规定。
6.4.1.6.2 目测检查排气管的布置位置,排气管路的防护和排气管路是否对附近电线、其他管路等造成损伤,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6.2的规定。
6.4.1.6.3 目测检查排气管是否安装消声器,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6.3的规定。
6.4.1.6.4 目测检查排气系统暴露处的保护,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6.4的规定。
6.4.1.7 制动系统
6.4.1.7.1 检查空气制动系统的压缩空气是否用于顶升气垫、气动工具等抢险救援设备,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7.1的规定。
6.4.1.7.2 目测检查消防车使用底盘空气制动系统的压缩空气作为气动阀等部件的气源时,是否从底盘储气罐上取气,检查在取气端是否安装控制阀和过滤器,管路材料是否与底盘制动系统管路相同,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7.2 的规定。
6.4.1.7.3 目测检查制动管路及用气部件的气管是否与车架的刃边、撑杆、螺栓头或支架等接触,是否采取保护措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7.3的规定。
6.4.1.7.4 目测检查制动管路及用气部件气管路是否采用紧固措施与车架固定,并用通用量具测量间距,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7.4的规定。
6.4.1.7.5 采用通用量具测量制动管路及用气部件气管路与排气管等发热部件的距离,检查是否采用隔热措施保护管路,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7.5的规定。
6.4.1.7.6 目测检查制动管路及用气部件气管路是否接触到蓄电池酸性液体等有害液体,是否采用尼龙管路,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7.6的规定。
6.4.1.7.7 目测检查经改制后的空气制动系统或液压制动系统是否有漏气或漏油现象,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7.7的规定。
6.4.1.8 燃料系统
6.4.1.8.1 检查燃料箱及燃料管路是否固定牢靠,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8.1的规定。
6.4.1.8.2 目测检查燃油箱加油口和通气口的位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8.2的规定。
6.4.1.8.3 
目测检查燃料箱加油口和通气口的位置,采用通用量具测量燃料箱的加油口和通气口与排气管以及距裸露的电气接头、外部可能产生火花的电气开关的距离,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8.3的规定。
6.4.1.8.4 目测检查燃料箱的加油口和通气口是否设置在有乘员的车厢内,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8.4的规定。
6.4.1.9 车架
6.4.1.9.1 检查车架开孔尺才及所开孔的防腐措施,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9.1的规定。
6.4.1.9.2 目测消防车上装与底盘车架的联接方式,是否采用焊接方式,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9.2的规定。
6.4.1.9.3 检查底盘车架上平面的铆钉头或螺栓头改制时的加工情况,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9.3的规定。
6.4.1.9.4 使用通用量具测量消防车的前悬、后悬和轴距,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9.4的规定。
6.4.1.10 牵引钩
目测检查消防车底盘是否前端有拖钩,后端是否有牵引钩,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1.10的规定。
6.4.2 底盘改制后的试验
6.4.2.1 5000 km可靠性行驶试验时底盘应满载,凹凸不平坏路和山路行驶应在国家汽车主管部门认可的汽车试验场进行。铺装路面的平均行驶速度不小于50 km/h,凹凸不平坏路的平均行驶速度不小于30 km/h,山路的平均行驶速度不小于20 km/h。各种路面应有不少于此路面行驶里程20%的夜间行驶试验。可靠性行驶试验里程不包括磨合行驶里程和其他试验的行驶里程。试验中若发生危及安全、危及主要功能、出现在试验现场不能修复的故障或故障频发(每1000 km故障数大于2次)等情况应终止试验,找出故障原因并改正后重新试验。可靠性行驶试验应记录各路面的试验里程、各路面白天、夜间试验时间和试验期间的故障情况及排除方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2.1的规定。
6.4.2.2 25000 km可靠性行驶试验应在国家汽车主管部门认可的汽车试验场进行。试验时底盘应满载,高速路的平均行驶速度不小于80 km/h,铺装路面的平均行驶速度不小于50 km/h,凹凸不平坏路的平均行驶速度不小于30 km/h,山路的平均行驶速度不小于20 km/h。各种路面应有不少于此路面行驶里程20%的夜间行驶试验。可靠性行驶试验里程不包括磨合行驶里程和其他试验的行驶里程。试验中若发生危及安全、危及主要功能、出现在试验现场不能修复的故障或故障频发(每1000 km故障数大于2次)等情况应终止试验,找出故障原因并改正后重新试验。可靠性行驶试验应记录各路面的试验里程、各路面白天、夜间试验时间、燃料消耗量和发动机润滑油消耗量、保养情况、试验期间的故障情况、故障次数与排除方法。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4.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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