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圈梁
5.2.1 设置原则
1 应根据结构体系或房屋类别,房屋的长度、高度、开间、墙体类别、墙体高厚比、风荷载、地质条件、整体刚度以及振动设备等因素,在墙体中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并应与门窗过梁等统一考虑;
2 空旷单层房屋(如影剧院、礼堂、仓库、食堂等):
1)砖砌体房屋。当檐口标高为5m~8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檐口标高大于8m时,应在门窗洞顶处增设;对软土地基尚应在基础顶面增设一道圈梁;
2)砌块及料石砌体房屋。当檐口标高4m~5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檐口标高大于5m时,应在门窗洞顶处增设;对软土地基尚应在基础顶面增设一道圈梁;
3)有较大振动设备的砌体房屋。应在檐口或窗顶标高处及吊车轨顶标高处设置圈梁;对软土地基尚应在基础顶面增设一道圈梁;
4)单层房屋可结合基础梁、连系梁、过梁等情况设置圈梁。
3 多层砌体民用房屋(如宿舍、办公、住宅等):
1)当层数为3~4层时,应在底层和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当层数超过4层时,应至少在所有纵横墙上隔层设置圈梁;对软土地基尚应在基础顶面和其它楼层或门窗洞口顶标高增设;
2)设置墙梁的多层房屋,应在托梁、墙梁顶面和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其他楼层处应在所有纵横墙上每层设置圈梁;
3)对现浇或装配整体式楼屋盖的多层砌体房屋,当层数超过5层时,除在檐口标高处设置一道圈梁外,可隔层设置圈梁,并与楼屋盖一起现浇。未设置圈梁的楼面板嵌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120mm,并沿墙长配置不小于2 10的纵向钢筋。
4 多层砌体工业房屋和高层配筋砌体房屋,应在所有楼层(含楼盖)所有纵横墙上设置圈梁;
5 处于软弱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和土层不均匀的地基上的房屋尚应按相应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增设圈梁。
5.2.2 构造要求
1 圈梁宜连续地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并形成封闭状。当圈梁被门窗洞口截断时,应在洞口上部增设相同截面的附加圈梁。附加圈梁与圈梁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中到中垂直间距的2倍,且不得小于1m(图5.2.2-1),当其垂直间距小于500mm时,圈梁也可沿洞口两侧垂直拐弯与过梁连成框架,并增设连接构造钢筋(图5.2.2-2);
图5.2.2-1 附加圈梁
图5.2.2-2 圈梁拐弯处构造
2 圈梁宜与楼屋盖设在同一标高处或紧靠预制板底;
3 纵横墙交接处的圈梁应有可靠的连接(图5.2.2-3)。刚弹性和弹性房屋圈梁应与屋架、大梁等构件可靠连接;
图5.2.2-3 圈梁连接构造
4 当圈梁被钢筋混凝土梁或其它构件隔断时,可与梁或其它构件同时现浇,也可在梁或其它构件中预埋搭接钢筋,每边搭接长度不小于30d;
5 圈梁做过梁时,过梁部分的钢筋应按计算用量另行增配;
6 刚性方案房屋,圈梁应与横墙连接,并沿横墙设置贯通圈梁,其间距不应大于《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第4章第4.2.1条表4.2.1规定的相应横墙间距s。刚弹性和弹性方案房屋,圈梁应与屋架、大梁等构件可靠连接。
7 圈梁截面及配筋要求:
1)对混凝土砌块建筑,圈梁宽度不小于墙厚,圈梁高度宜为块高的倍数也不宜小于200mm,纵筋多层时不少于4 10,高层时不少于4 12,绑扎接头长度不小于30d和300mm,箍筋多层时 6@300,高层时 6@200;
2)对砖砌体建筑,圈梁宽度宜为墙厚,当墙厚h>240mm时,其宽度不宜小于2h/3。圈梁高度多层时不应小于120mm,墙梁房屋的顶梁、大于等于8层时,不宜小于180mm,纵向配筋不应少于4 10,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小于30d,箍筋多层时 6@300,大于等于8层时 6@200;
3)抗震设防区多层砌体房屋应层层设置圈梁,圈梁截面及配筋宜适当加大;
4)基础圈梁的高度不应小于180mm(砌块墙不小于200mm),纵筋不应少于4 12,箍筋 8@200mm。
5.2.3 抗震设防时圈梁的布置及构造要求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7.3.3条、第7.3.4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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