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节 能
6.2.1 节能的评定应包括建筑设计、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和照明系统4个分项,满分为100分。
6.2.2 建筑设计 (35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建筑朝向;
2 建筑物体形系数;
3 严寒、寒冷地区楼梯间和外廊采暖设计;
4 窗墙面积比;
5 外窗遮阳;
6 再生能源利用。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 (包括施工图和热工计算表) 和现场检查。
6.2.3 围护结构 (35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外窗和阳台门的气密性;
2 外墙、外窗和屋顶的传热系数。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资料 (包括施工图和热工计算表) 和现场检查。
6.2.4 采暖空调系统 (20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分户热量计量与装置;
2 采暖系统的水力平衡措施;
3 空调器位置;
4 空调器选用;
5 室温控制;
6 室外机位置。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6.2.5 照明系统 (10分) 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照明方式的合理性;
2 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应用;
3 节能控制型开关应用;
4 照明功率密度值 (LPD) 。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条文说明
6.2 节 能
6.2.1 建筑节能在我国已有10年以上的工作实践,3本不同建筑气候地区的节能规范也陆续问世,它是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住宅节而言,主要就建筑设计、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和照明系统4个方面展开评定,其重要性系“四节”之最,所以分值的权重也最大。
6.2.2 建筑设计是建筑节能的首要环节。住宅朝向以满足采光、通风、日照和防西晒为原则。建筑物朝向对太阳辐射得热量和空气渗透热量都有影响。由于太阳高度角和方位角的变化规律,南北朝向的建筑夏季可以减少太阳辐射得热,冬季可以增加辐射得热,是最有利的建筑朝向。出于规划的各种需求,本条放宽为偏南北朝向。
建筑物体形系数是指建筑物的外表面积和外表面积所包的体积之比。体形系数的大小对建筑能耗的影响非常显著。研究资料表明,体形系数每增大0.01,耗能量指标就增加2.5%。体形系数越小,单位建筑面积对应的外表面积越小,外围护结构的传热损失越小。从降低建筑能耗的角度出发,应该将体形系数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但是体形系数还与建筑造型、平面布局和采光通风有关,过小的体形系数会制约建筑师的创造性,造成建筑造型呆板,平面布局困难,甚至损害建筑功能,因此对不同地区应有不同的标准。对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还对条式建筑和点式建筑制定了不同标准,意在留给建筑师较多的创作空间。
楼梯间和外廊是建筑物内部的节能薄弱部位,严寒、寒冷地区对此应有必要的规定。
普通窗户的保温隔热性能比外墙差很多,夏季白天通过窗户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热也比外墙多得多。窗墙面积比越大,则采暖和空调的能耗也越大。地处寒冷地区的北京市建筑测试表明,采暖期间门窗耗热量占建筑总耗热量的40%~53%。因此,减少窗口面积是节能的有效途径。为此,从节能的角度出发,必须限制窗墙面积比,一般应以满足室内采光要求作为窗墙面积比的确定原则。近年来住宅建筑的窗墙面积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因为购买者都希望自己的住宅更加通透明亮。当超过规定数值时,也可通过单框双玻或中空玻璃等措施来提高外窗的热工性能。在武汉、长沙的部分住宅小区已采用中空玻璃,其另一目的是隔声的需要。
夏季透过窗户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热构成了空调负荷的主要部分,设置外遮阳是减少太阳辐射热进入室内的一个有效措施。冬季透过窗户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热可以减少采暖负荷。所以设置活动式遮阳是比较合理的。
常用遮阳设施的太阳辐射热透过率见表2 。
外窗遮阳仅考虑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和温和地区。遮阳系数Sw按《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03 的规定计算。
再生能源系指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新型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又无污染。尤其太阳能利用已有一定的基础,其中与建筑一体化的工作开展得不甚理想,既不美观又不安全,为此设2个档次进行评分。
表2 常用遮阳设施的太阳辐射热透过率(%)
6.2.3 建筑物是通过围护结构与外界空气进行热交换的,所以围护结构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环节,所给的分值也比较高。
外窗和阳台门的气密性过去是按《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7107-86规定执行:在10Pa压差下,每小时每米缝隙的空气渗透量在1.5~2.5m3之间为Ⅲ级,0.5~1.5m3之间为Ⅱ级,级别越小越好,《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7-2000分为V级(空气渗透量≤0.5m3 ),Ⅳ级 (0.5~1.5m3 ),Ⅲ级(1.5~2.5m3 )等3个级别,级别越大越好,本条设置V级和Ⅳ级两档。
外墙、外窗和屋顶的平均传热系数在3本节能标准中都有明文规定,本条设置达标和提高3个档次,目的是鼓励开发商把住宅的保温隔热做得再超前一点,表中的K为实际设计值,Q为地区节能设计标准限值。
当设计的居住建筑不符合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和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有关规定时,就应采用动态方法计算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不同建筑地区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如同围护结构一样设置3个档次。
6.2.4 居住建筑选择集中采暖、空调系统,还是分户采暖、空调,应根据当地能源、环保等因素,通过仔细的技术经济分析来确定。
建设部2005年11月10日颁布了第143号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二条规定“采用集中采暖制冷方式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安设建筑物室内温度控制和用能计量设施,逐步实行基本冷热价和计量冷热价共同构成的两部制用能价格制度。”
居住建筑采用分布式(户式)空气调节器(机)进行空调(及采暖)时,若用户自行购置空调器,分值系满分;若开发商配置时,其能效等级应按目前节能评价水平中的2级、 3级及4级分别给予不同分值(目前的5级预计今后会淘汰)。
对分体空调室外安放搁板时,应充分考虑其位置利于空调器夏季排放热量、冬季吸收热量,并应防止对室内产生热污染及噪声污染。
6.2.5 照明节能也属建筑节能的一个分支。四条内容系根据国标《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内容归纳出来的。LPD指照明功率密度,即每平方米的照明功率不能超过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