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交通防护设施
9.3.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
1 路堤高度符合表9.3.1所列数值的。
2 上跨的立交主线或匝道路段两侧。
3 距城市道路边线或路基坡脚1m范围内有江、河、湖、海、沼泽等水域,车辆掉入会有极大危险的路段两侧。
4 立交进、出口匝道的三角地带及匝道小半径弯道的外侧。
表9.3.1 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的路堤高度
9.3.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置路侧防撞护栏:
1 路堤高度符合表9.3.2所列数值的。
2 机动车道边线外侧1m范围内,有门架结构、紧急电话,上跨桥的桥墩、桥台等构造物的路段。
3 与铁路或道路平行,车辆有可能闯入相邻铁路或其他道路的路段。
4 上跨桥梁和设挡土墙的路段。
表9.3.2 应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的路堤高度
9.3.3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设置路侧护栏:
1 在机动车道边线外侧1m范围内,有重要标志柱、隔声墙等设施或高出路面30cm以上的混凝土基础、挡土墙等构造物的立交主线路段。
2 主线或匝道纵坡大于4%的下坡路段。
3 路面结冰、积雪严重或多雾地区的立交路段。
9.3.4 当快速路主线整体式断面的中间带宽度小于12m时,必须在中间带两侧设置防撞护栏或防撞墩。
9.3.5 主线分离式断面中央分隔带一侧应按路侧护栏的要求设置。当上、下行路面高差大于2m时,可只在较高一侧设置路侧护栏。
9.3.6 波形梁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小半径弯道上宜采用波形梁护栏。
2 对波形梁护栏立柱埋入混凝土中的路段,宜采用抽换式护栏立柱。
3 加强型波形梁护栏可设在车辆越出路(桥)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区段。
4 组合型波形梁护栏可设在较窄中央分隔带或导流岛端部。
9.3.7 混凝土护栏可设在需防止车辆越出路(桥)外的路段外侧,或设在较窄的中央分隔带。分离式混凝土护栏可设在中央分隔带内布设管线的路段,路侧混凝土护栏可设在路侧防止车辆越出的危险路段。
9.3.8 桥梁护栏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桥梁护栏需要与周围景观协调配合时,桥梁护栏宜采用梁柱式或组合式。
2 当桥梁跨越大片水域或桥下净空大于或等于10m时,宜采用组合式钢筋混凝土墙式护栏。
3 钢桥应采用金属制护栏。
4 积雪严重地区宜采用钢索型以及梁柱式或组合式桥梁护栏。
9.3.9 所有交通防护设施不得进入道路建筑限界以内。
9.3.10 防撞护栏的设置应根据设计车速、设置地点确定所需的防撞等级,并宜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的规定。
条文说明
9.3 交通防护设施
9.3.1 交通防撞栏的结构形式有多种,各地的尺寸也有不同,但无太大的区别,钢索护栏在我国较少采用,刺钢丝护栏对人身不安全,故不列入。
加强型波形护栏可采用上、下两条波形栏,一般仅在危险路段、急弯等处采用。
在高架路上,即使在积雪地区也不应采用钢索型护栏。
9.3.6 波形梁护栏能较好与立交道路线形相协调,并能较好地吸收碰撞能量,损坏处容易更换。小半径弯道上考虑施工便利,可选用波形梁护栏。波形梁护栏常见结构形式见图2、图3。
9.3.7 混凝土护栏的常见结构形式见图4、图5。
图2 路侧波形梁护栏(单位:cm)
图3 路中波形梁护栏(单位:cm)
图4 混凝土路中护栏(单位:cm)
图5 混凝土路侧护栏(单位:cm)
9.3.8桥梁护栏常见结构形式见图6~图8。
图6 钢筋混凝土梁柱式护栏(单位:cm)
图7 钢筋混凝土墙式护栏(单位:cm)
图8 组合式桥梁护栏(单位: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