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 为了在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建设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非抗震设防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8度抗震设计的民用建筑多、高层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其适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以及发震断裂最小避让距离内的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危险地段的划分和发震断裂的最小避让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1.0.3 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
1.0.4 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是一种新型的结构体系,主要适用于结构平面为矩形或弧形的多、高层建筑。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由框架柱、横向平面桁架和楼板组成(图1)。柱布置在房屋的外围,无中柱。桁架的高度与楼层高度相同,长度(跨度)与房屋结构宽度相同。桁架两端支承于外围框架柱上,沿高度方向,桁架在相邻框架柱上为上、下层交错布置。楼板一端支承在桁架的上弦,另一端支承在相邻桁架的下弦。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可形成两倍柱距的大开间,在建筑功能上获得较大的开间和进深,在建筑上便于自由布置。桁架跨中节间可不设斜腹杆,做成矩形门洞,设置走廊或联通相邻房间。在结构上,便于采用纵向小柱距和短跨楼板,使楼板厚度减小从而减轻自重。可不设置楼面梁格,层高可以减小并且美观。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在水平荷载作用下像一个悬臂梁,所有柱布置在周边,其作用像悬臂梁的翼缘,桁架相当于悬臂梁的腹板,其斜腹杆抗水平荷载作用的能力强,因而结构抗侧刚度大,应用于多、高层建筑时有明显优势。但这种结构沿纵向抗侧刚度较弱,且纵向与横向抗侧刚度相差较大,对抗震不利。设计时,可沿纵向设置支撑等抗侧力构件来提高其纵向抗侧刚度。
1.0.2 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是一种新型的结构体系,虽然在国外已有较多应用,但在我国的应用还很少,设计和施工经验不足,因此设防烈度超过8度时暂不建议应用。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规定,选择建筑场地时,应进行综合评价。严禁在危险地段建造甲、乙类建筑;基于上述类似的原因,也不容许在发震断裂最小避让距离内的场地建造这种结构体系的房屋,这比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规定更严格。
图1 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
1.0.3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建筑工程应分为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和适度设防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分别简称为甲类、乙类、丙类和丁类。由于我国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的工程应用经验积累不多,目前暂不建议在甲类建筑中采用这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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