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楼盖结构构造
8.3.1 楼板与桁架弦杆或纵向框架梁相连接的部位,宜适当增加板顶构造钢筋的配筋率,板顶宜设不低于Φ8@200的双向通长钢筋。
8.3.2 抗剪连接件的构造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件抗掀起端头底部(如焊钉圆柱头底部、槽钢上翼缘内侧等)至楼板底部钢筋的距离不得小于30mm。
2 连接件沿梁跨度方向的最大间距不应大于混凝土翼板厚度的3倍,且不应大于300mm。
3 连接件的外侧边至桁架弦杆边缘或钢梁上翼缘侧边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
4 连接件顶面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8.3.3 楼板的开洞部位应采取以下构造措施予以加强:
1 当楼面有较大开洞时,宜采用现浇楼板或增设刚性水平支撑。对楼板与桁架弦杆相连处的混凝土受拉区,应沿拉应力方向设置板顶和板底双层双向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弦杆两侧钢筋分布的总宽度不宜小于1200mm。
2 当矩形孔洞长边小于或等于700mm时,应在孔洞四周布置附加钢筋(图8.3.3-1);其中,平行于桁架方向附加钢筋配筋面积不应小于0.003hlsh,或被孔洞切断的平行于桁架方向钢筋面积的一半,并取两者的较大值,且不应少于2Φ12;垂直于桁架方向横向附加钢筋配筋面积不应小于被孔洞切断的垂直于桁架方向钢筋面积的1/2,且不应少于2Φ12;角部附加钢筋配筋不应小于2Φ14。
3 当矩形孔洞长边大于700mm时,应在孔洞周边设置暗梁;平行和垂直于桁架方向附加钢筋可按本条第2款确定,但不应少于4Φ1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角部斜向附加钢筋不应少于2Φ16。
图8.3.3-2 直径小于800mm圆形孔洞配置的附加钢筋
1-环向附加钢筋;2-斜向附加钢筋
5 当圆形孔洞直径大于800mm时,应在孔洞周边设置暗梁;环向附加钢筋不应少于4Φ1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斜向附加钢筋可按本条第4款确定,但不应少于2Φ16。
8.3.1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的楼板试验,楼板裂缝一般首先出现在与桁架弦杆和纵向框架梁连接的部位,为避免在一般使用条件下这些部位出现裂缝,可在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规定的板支承部位上部构造钢筋配筋面积的基础上提高5%以上。
8.3.2 本条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相关规定。
8.3.3 本条参考了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相关规定。
8.3.2 抗剪连接件的构造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件抗掀起端头底部(如焊钉圆柱头底部、槽钢上翼缘内侧等)至楼板底部钢筋的距离不得小于30mm。
2 连接件沿梁跨度方向的最大间距不应大于混凝土翼板厚度的3倍,且不应大于300mm。
3 连接件的外侧边至桁架弦杆边缘或钢梁上翼缘侧边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
4 连接件顶面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8.3.3 楼板的开洞部位应采取以下构造措施予以加强:
1 当楼面有较大开洞时,宜采用现浇楼板或增设刚性水平支撑。对楼板与桁架弦杆相连处的混凝土受拉区,应沿拉应力方向设置板顶和板底双层双向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弦杆两侧钢筋分布的总宽度不宜小于1200mm。
2 当矩形孔洞长边小于或等于700mm时,应在孔洞四周布置附加钢筋(图8.3.3-1);其中,平行于桁架方向附加钢筋配筋面积不应小于0.003hlsh,或被孔洞切断的平行于桁架方向钢筋面积的一半,并取两者的较大值,且不应少于2Φ12;垂直于桁架方向横向附加钢筋配筋面积不应小于被孔洞切断的垂直于桁架方向钢筋面积的1/2,且不应少于2Φ12;角部附加钢筋配筋不应小于2Φ14。
3 当矩形孔洞长边大于700mm时,应在孔洞周边设置暗梁;平行和垂直于桁架方向附加钢筋可按本条第2款确定,但不应少于4Φ1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角部斜向附加钢筋不应少于2Φ16。
图8.3.3-1 长边小于700mm矩形孔洞配置的附加钢筋
1-垂直于桁架方向附加钢筋;2-平行于桁架方向附加钢筋;3-角部附加钢筋
4 当圆形孔洞直径小于或等于800mm时,应在孔洞四周布置不少于2Φ14的环形附加钢筋和斜向附加钢筋(图8.3.3-2);其中,斜向附加钢筋配筋面积不应小于0.0025hd(d为孔洞直径),或被孔洞切断的纵向和横向钢筋面积之和的1/4,并取两者的较大值。
1-垂直于桁架方向附加钢筋;2-平行于桁架方向附加钢筋;3-角部附加钢筋
图8.3.3-2 直径小于800mm圆形孔洞配置的附加钢筋
1-环向附加钢筋;2-斜向附加钢筋
条文说明
8.3 楼盖结构构造8.3.1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交错桁架钢框架结构的楼板试验,楼板裂缝一般首先出现在与桁架弦杆和纵向框架梁连接的部位,为避免在一般使用条件下这些部位出现裂缝,可在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规定的板支承部位上部构造钢筋配筋面积的基础上提高5%以上。
8.3.2 本条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相关规定。
8.3.3 本条参考了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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