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质量检查
5.5.1 钢筋进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检查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
2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抽样检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及单位长度重量偏差;
3 经产品认证符合要求的钢筋,其检验批量可扩大一倍。在同一工程中,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次进场检验均一次检验合格时,其后的检验批量可扩大一倍;
4 钢筋的外观质量;
5 当无法准确判断钢筋品种、牌号时,应增加化学成分、晶粒度等检验项目。
5.5.2 成型钢筋进场时,应检查成型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成型钢筋所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并应抽样检验成型钢筋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重量偏差。检验批量可由合同约定,同一工程、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组生产设备生产的成型钢筋,检验批量不宜大于30t。
5.5.3 钢筋调直后,应检查力学性能和单位长度重量偏差。但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查。
5.5.4 钢筋加工后,应检查尺寸偏差;钢筋安装后,应检查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及位置。
5.5.5 钢筋连接施工的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焊接和机械连接施工前均应进行工艺检验。机械连接应检查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2 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应全数检查外观质量,搭接连接接头应抽检搭接长度。
3 螺纹接头应抽检拧紧扭矩值。
4 钢筋焊接施工中,焊工应及时自检。当发现焊接缺陷及异常现象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5 施工中应检查钢筋接头百分率。
6 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有关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
条文说明
5.5 质量检查
5.5.1 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等。
5.5.2 成型钢筋所用钢筋在生产企业进厂时已检验,成型钢筋在工地进场时以检验质量证明文件和材料的检验合格报告为主,并辅助较大批量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及重量偏差检验。成型钢筋的质量证明文件为专业加工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5.5.3 为便于控制钢筋调直后的性能,本条要求对冷拉调直后的钢筋力学性能和单位长度重量偏差进行检验。
5.5.4 本条的规定主要包括钢筋切割、弯折后的尺寸偏差,各种钢筋、钢筋骨架、钢筋网的安装位置偏差等。安装后还应及时检查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
5.5.5 钢筋连接是钢筋工程施工的重要内容,应在施工过程中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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