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般规定
7.1.1 混凝土结构施工宜采用预拌混凝土。
7.1.2 混凝土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拌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 14902的有关规定;
2 现场搅拌混凝土宜采用具有自动计量装置的设备集中搅拌;
3 当不具备本条第1、2款规定的条件时,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 9142的搅拌机进行搅拌,并应配备计量装置。
7.1.3 混凝土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宜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和工作性;
3 应采取保证连续供应的措施,并应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条文说明
7.1 一般规定
7.1.2 根据目前我国大多数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实际情况,混凝土制备可分为预拌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两种方式。现场搅拌混凝土宜采用与混凝土搅拌站相同的搅拌设备,按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集中搅拌。当没有条件采用预拌混凝土,且施工现场也没有条件采用具有自动计量装置的搅拌设备进行集中搅拌时,可根据现场条件采用搅拌机搅拌。此时使用的搅拌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 9142的有关要求,并应配备能够满足要求的计量装置。
7.1.3 搅拌运输车的旋转拌合功能能够减少运输途中对混凝土性能造成的影响,故混凝土宜选用搅拌运输车运输。当距离较近或受条件限制时也可采取机动翻斗车等方式运输。
混凝土自搅拌地点至工地卸料地点的运输过程中,拌合物的坍落度可能损失,同时还可能出现混凝土离析,需要采取措施加以防止。当采用翻斗车和其他敞开式工具运输时,由于不具备搅拌运输车的旋转拌合功能,更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
混凝土连续施工是保证混凝土结构整体性和某些重要功能(例如防水功能)的重要条件,故在混凝土制备,运输时应根据混凝土浇筑量大小、现场浇筑速度、运输距离和道路状况等,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混凝土能够连续不间断供应。这些措施可能涉及具备充足的生产能力、配备足够的运输工具、选择可靠的运输路线以及制定应急预案等。
- 上一节:7 混凝土制备与运输
- 下一节:7.2 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