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一般规定


3.1.1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计算输油量时,年工作天数应按350天计算。
3.1.2 管道设计输量应根据设计委托书或设计合同规定的输量确定,设计最小输量应符合安全经济及输送条件。
3.1.3 输油管道宜采用密闭输送工艺。采用其他输送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说明其可行性及必要性。
3.1.4 管输多种油品时宜采用顺序输送工艺。采用专管专用输送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3.1.5 输送工艺方案应根据管道的设计内压力、管径、输送方式、输油站数量、顺序输送油品批次等,以多个组合方案进行比选确定。
3.1.6 输送工艺设计计算应包括水力和热力计算,并进行稳态和瞬态水力分析,提出输送中瞬变流动过程的控制方法。


条文说明

3.1 一般规定

3.1.1 输油管道设计年工作天数,我国一般按350d计算,一年给出15天的富余量,主要是考虑检修及客观原因所引起的降量输送等,多年的实践证明,按350天计算是合适的。
3.1.2 设计输量的主要依据是设计委托书或合同书,在设计委托书或合同书中应包括季节不均衡性的最大输量。
    在输油管道设计时,应给出按经济性、热力允许以及顺序输送条件方式下的最小输量,尽量确保油品在紊流状态下输送。
3.1.3 输油管道有“开式输送”和“密闭输送”两种输送方式。“开式输送”即“旁接油罐输送”方式,我国在20世纪70、80年代建设的输油管道多采用“旁接油罐输送”,该输送方式对管道的自动化水平要求较低。“密闭输送”使全线成为一个水力系统,能量可以充分利用,它具有流程简单、减少轻质油损耗和减少多种油品在顺序输送过程中的混油量等优点,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建设的大型输油管道已普遍采用“密闭输送”方式。采用“密闭输送”时,必须设有减少各输油站的相互干扰和消除水击的设施,对全线的自动化水平要求较高。当不具备“密闭输送”条件或特殊需要时可采用其他输送工艺,例如“旁接油罐输送”,但要充分说明采用旁接油罐输送的理由,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采用旁接油罐顺序输送工艺,在我国格-拉管线积累了很多经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输送特种油品时采用密闭输送;(2)输送大宗油品时采用旁接油罐流程,但混油段经过中间站时把旁接油罐流程改为密闭输送,混油段过站后再改成旁接流程;(3)混油段采用4段切割,并把4段混油分别掺入纯净油中。格-拉管线有它的特殊性,有的做法在大管径、大输量的商业性管道上不一定适用,但有的经验可以参考。另一种非“密闭输送”工艺体现在兰州-郑州-长沙成品油管道中,该管道在郑州、咸阳等站场采用旁接油罐流程隔断了整条管道的水力系统,其目的是降低长距离管输工况下水力系统的复杂性。因此,实际设计时应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3.1.4 管输多种油品采用单管顺序输送是经济有效的输送方法,顺序输送多种油品,管道利用率高,工程建设投资低,运营费用省,成品油管道多采用顺序输送工艺。若采用专管专用输送工艺,应充分论述采用专管专用的理由,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一般较短的分输支线或注入支线可采用专管专用输送工艺。
3.1.5 顺序输送油品批次就是本规范第6.4.2条中的循环次数N。不同的输送压力、不同的管径、不同的输送方式,多种油品顺序输送的不同批次,可以组合成多个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最优输油工艺方案。
3.1.6 一般输油管道需进行水力和热力计算,确定泵站及热站间距。管道采用“密闭输送”方式输油时,在正常情况下输油管道中的流体属稳定流动,一旦出现某泵站突然停泵,或某站进出站阀门,或线路截断阀门的突然关闭而引起管输流量的突变而造成流体的瞬变流动(也称水击)时可能引起管道超压。为保证管道安全,应对非正常情况下的瞬变流动进行分析,提出超压保护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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