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管道的刚度和稳定


.6.1 管道的刚度应满足钢管运输、管道施工和运行时的要求。钢管的外直径与壁厚的比值不宜大于100。
5.6.2 穿越公路的无套管管段、穿越用的套管,以及埋深较大的管段,均应按无内压状态验算在外力作用下的变形,其水平方向直径的变形量不应大于钢管外径的3%。变形量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计算确定。
5.6.3 加热输送的埋地管道应验算其轴向稳定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热输送的埋地管道轴向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由温差和内压力产生的轴向力(MN);
          A——钢管横截面积(m2);
          E——钢材的弹性模量,可取2.05×105MPa;
          σ——钢材的线膨胀系数,可取1.2×10-5-1
          t1——管道安装闭合时的环境温度(℃);
          t2——管道内被输送介质的温度(℃);
          μ——泊桑比,宜取0.3;
          σh——由内压产生的环向应力(MPa);
    2 当N为正值时,表示N为轴向压缩力,应按下式验算轴向稳定性:
式中:Ncr——管道开始失稳时的临界轴向力(MN),应按本规范附录K的规定计算确定;
          n——安全系数,公称直径大于500mm的钢管宜取1.33;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500mm的钢管宜取1.11。
    3 当N为负值时,表示N为轴向拉力,可不验算轴向稳定性。
5.6.4 地上管道的轴向稳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跨越工程设计规范》GB 50459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5.6 管道的刚度和稳定

5.6.1 为了防止钢管在运输、施工过程中和运行期间,由于外部压力过大产生屈曲,要求钢管具有一定刚度,为此,国外不少规范对钢管外直径(D)同壁厚(δ)之比以及允许最小壁厚都作了规定。如美国国家标准ASME B31.4-2012规定当D/t比大于100时,在施工和运输中需考虑特殊的保护措施,加拿大标准CAN/CSA-Z622-11规定此值为120。结合国外最新标准要求,同时考虑到国内管道以往D/t值均没有超过100的实际情况,故规定钢管外直径同壁厚之比一般不应大于100。
5.6.2 当作用在管道上的外压超过内压时,钢管将产生径向变形,如变形超过一定限度,钢管将丧失承受外部荷载的能力。由于柔性管道能够利用其周围土壤的载荷能力,当变形达到钢管外直径的20%时,才发生整体结构破坏,当变形达到钢管外直径的5%时,管壁开始出现屈服。为保证管道安全,本规范规定允许最大变形量不得超过钢管外直径的3%。
    埋地管道在正常埋深且无车辆荷载或其他动荷载作用时,可不必验算管道变形,如埋深较大,则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公式计算管道变形,但管道在外荷载作用下的变形量的大小,同钢管的刚度、管道敷设条件和土壤性质有关,难以具体规定埋深多少时应验算管道变形。一般讲,如钢管外直径同壁厚之比小于或等于100,埋深在5m以内,且土壤条件并非十分不利时,可不必验算管道变形。
5.6.3 管道因升温而产生过大的轴向压力,往往使管道丧失轴向稳定而造成破坏或拱出地面,故在设计运行时温升较高的管道,应验算管道的轴向稳定。关于管道失稳临界力,苏联曾进行长期研究,附录K中所列的计算管道失稳临界力的公式,是取自苏联的《干线管道设计手册》和《干线管道强度及稳定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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