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站内管道及设备的防腐与保温


6.6.1 站内地面钢质管道和金属设施应采用防腐层进行腐蚀防护。
6.6.2 站内地下钢质管道的防腐层应为加强级或特加强级,也可采取外防腐层和阴极保护联合防护方式。
6.6.3 地面储罐的防腐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93的有关规定。
6.6.4 保温管道的钢管外壁及钢制设备外壁均应进行防腐,保温层外应设防护层。埋地管道及钢制设备的保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地钢质管道防腐保温层技术标准》GB/T 50538的有关规定。地面钢质管道和设备的保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6.6 站内管道及设备的防腐与保温

6.6.1、6.6.2 站内埋地管道,一般距离短、阀门弯头等管件多,多采用光管现场焊接后再进行防腐层的手工施工。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质量一般不易保证,故本条规定采用特加强级防腐,尽量减少漏点,使腐蚀的危害降至最小。站内地面管道和金属设施应采取外防腐措施。在腐蚀较为严重的地区,例如靠近海边的站场、湿度较大的站场等,可以采取外防腐层+区域阴极保护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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