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般规定


7.1.1 管道系统的控制水平与控制方式应满足输油工艺过程的安全、操作和运行要求。
7.1.2 输油管道应设置监视、控制和调度管理系统,宜采用监控与数据采集(SCADA)系统。
7.1.3 输油管道的监控与数据采集(SCADA)系统应包括控制中心的计算机系统、输油站站控制系统、远控截断阀的控制系统及数据传输系统。
7.1.4 输油管道的控制方式宜采用控制中心控制、站控制系统控制和设备就地控制。


条文说明


7.1 一般规定

7.1.2 本条是结合国外输油管道和国内新建管道的情况而提出的。国内管道的自动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不仅单条管道采用计算机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进行调度、管理和监控,中石油已于2007年建成全国管网的国家级控制中心。因此,采用SCADA系统已经属于很成熟的技术,考虑国标的通用性,对只有一个泵站的管道是否采用SCADA系统,需结合项目的情况决定。因此本次修编采用“宜”。
7.1.3 本条是结合国内外输油管道计算机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而提出的。这四个部分是不可缺少的。
7.1.4 根据SCADA系统的功能和结构以及安全运行的要求,提出管道SCADA系统的管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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