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一般规定
4.1.1 变风量空调工程系统中采用的设备与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1.2 变风量空调工程系统中使用的设备与材料应经进场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条文说明
4.1 一般规定
4.1.1 变风量空调系统中采用的空调冷热交换设备,如组合式空调机组、变风量空调末端装置等都有相应的产品标准,包括:《组合式空调机组》GB/T 14294、《变风量空调末端装置》JG/T 295,工程采用这些设备应保证满足标准要求进行生产。
4.1.2 变风量空调工程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在进场时应有产品合格证明和同类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并经确认设备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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