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一般规定
8.1.1 变风量空调系统工程项目完成安装、调试、质量检测和验收后,应有配套运行管理措施。
8.1.2 变风量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 50365的有关规定。
8.1.3 当建筑类型和布局、人员密度发生重大变化或变风量空调系统与设计不一致时,应重新评估变风量空调系统的设计和操作的适应性,并应作相应的调整。
8.1.4 变风量空调系统投入运行时,应配置专职的运行管理部门和专职技术人员,并应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操作流程。
8.1.5 变风量空调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竣工、检修、运行管理记录等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妥善保存。
8.1.6 变风量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证室内热环境参数和空气品质满足设计要求;
2 应保证系统在高能效状态下运行;
3 应最大限度延长设备和管道系统的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