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缺陷、损伤与变形


6.5.1 钢材外观质量的检测可分为均匀性,是否有夹层、裂纹、非金属夹杂和明显的偏析等项目。当对钢材的质量有怀疑时,应对钢材原材料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或化学成分分析。
6.5.2 对钢结构损伤的检测可分为裂纹、局部变形、锈蚀等项目。
6.5.3 钢材裂纹,可采用观察的方法和渗透法检测。采用渗透法检测时,应用砂轮和砂纸将检测部位的表面及其周围20mm范围内打磨光滑,不得有氧化皮、焊渣、飞溅、污垢等;用清洗剂将打磨表面清洗干净,干燥后喷涂渗透剂,渗透时间不应少于10min;然后再用清洗剂将表面多余的渗透剂清除;最后喷涂显示剂,停留10min~30min后,观察是否有裂纹显示。
6.5.4 杆件的弯曲变形和板件凹凸等变形情况,可用观察和尺量的方法检测,量测出变形的程度;变形评定,应按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执行。
6.5.5 螺栓和铆钉的松动或断裂,可采用观察或锤击的方法检测。
6.5.6 结构构件的锈蚀,可按《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确定锈蚀等级,对D级锈蚀,还应量测钢板厚度的削弱程度。
6.5.7 钢结构构件的挠度、倾斜等变形与位移和基础沉降等,可分别参照本标准第4.6.2条、第4.6.3条和第4.6.4条的提出方法和相应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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