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一般规定
5.1.1 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民用建筑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建筑功能、周围环境等因素;在确定建筑布局、朝向、间距、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时,应结合建设地点的地理、气候条件,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和安装的技术要求。
5.1.2 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热水供应方式、集热器安装位置和系统运行方式等因素,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1.3 太阳能集热器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或建筑其他部位,不得影响该部位的建筑功能,并应与建筑协调一致,保持建筑统一和谐的外观。
5.1.4 建筑设计应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提供必要的条件。
5.1.5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线不得穿越其他用户的室内空间。
条文说明
5.1 一般规定
5.1.1 本条是民用建筑规划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规划设计是在一定的规划用地范围内进行,对其各种规划要素的考虑和确定要结合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确定建筑物朝向、日照标准、房屋间距、密度、建筑布局、道路、绿化和空间环境及其组成有机整体。而这些均与建筑物所处建筑气候分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现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在规划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利用和强化已有特点和条件,为整体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创造条件。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由建筑设计单位和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供应商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首先,建筑师要根据建筑类型、使用要求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类型、安装位置、色调、构图要求,向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师提出对热水的使用要求;给水排水工程师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布置管线、确定管线走向;结构工程师在建筑结构设计时,考虑太阳能集热器和贮水箱的荷载,以保证结构的安全性,并埋设预埋件,为太阳能集热器的锚固、安装提供安全牢靠的条件;电气工程师满足系统用电负荷和运行安全要求,进行防雷设计。
建筑设计要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承重、抗风、抗震、防水、防雷等安全要求及维护检修的要求。
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供应商需向建筑设计单位提供太阳能集热器的规格、尺寸、荷载,预埋件的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及安装要求;提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热性能等技术指标及其检测报告;保证产品质量和使用性能。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选型是建筑设计的重点内容,设计者不仅要创造新颖美观的建筑立面、设计集热器安装的位置,还要结合建筑功能及其对热水供应方式的需求,综合考虑环境、气候、太阳能资源、能耗、施工条件等诸因素,比较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性能、造价,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太阳能集热器的类型应与系统使用所在地的太阳能资源、气候条件相适应,在保证系统全年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应使所选太阳能集热器的性能价格比最优。另外,就热水供应方式可分为分户供热水系统和集中供热水系统,分户系统由住户自己管理,各户之间用热水量不平衡,使得分户系统不能充分利用太阳能集热设施而造成浪费,同时还有布置分散、零乱、造价较高的缺点。集中供热水系统相对于分户供热水系统,有节约投资,用户间用水量可以平衡,集热器布置较易整齐有序,但需有集中管理维护及分户计量的措施,因此,建筑设计应综合比较,酌情选定。
5.1.3 太阳能集热器是太阳能热水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设置在建筑屋面 ( 平、坡屋面 ) 、阳台栏板、外墙面上,或设置在建筑的其他部位,如女儿墙、建筑屋顶的披檐上,甚至设置在建筑的遮阳板、建筑物的飘顶等能充分接收阳光的位置。建筑设计需将所设置的太阳能集热器作为建筑的组成元素,与建筑整体有机结合,保持建筑统一和谐的外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包括建筑风格、色彩。当太阳能集热器作为屋面板、墙板或阳台栏板时,应具有该部位的承载、保温、隔热、防水及防护功能。
5.1.4 安装在建筑上的太阳能集热器正常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 15 年,而建筑的寿命是 50 年以上。太阳能集热器及系统其他部件在构造、形式上应利于在建筑围护结构上安装,便于维护、修理、局部更换。为此建筑设计不仅考虑地震、风荷载、雪荷载、冰雹等自然破坏因素,还应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尤其是太阳能集热器的安装、维护、日常保养、更换提供必要的安全便利条件。
建筑设计应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维护提供安全的操作条件。如平屋面设有屋面出口或人孔,便于安装、检修人员出入;坡屋面屋脊的适当位置可预留金属钢架或挂钩,方便固定安装检修人员系在身上的安全带,确保人员安全。
5.1.5 太阳能热水系统管线应布置于公共空间且不得穿越其他用户室内空间,以免管线渗漏影响其他用户使用,同时也便于管线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