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一般规定
5.1.1 太阳能热水系统适用性能的评价,应包括供水能力和供水品质2个评价项目,满分为130分,其中一般项110分,优选项20分。
5.1.2 系统适用性能评价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条文说明
5.1 一般规定
5.1.1、5.1.2 太阳能热水系统适用性能的评价,既要考虑满足供水能力的要求,也要考虑满足供水品质的要求,以提高系统的适用性能。具体评价项目和分值见附录B。
- 上一节:5 系统适用性能评价
- 下一节:5.2 供水能力
5.1.1 太阳能热水系统适用性能的评价,应包括供水能力和供水品质2个评价项目,满分为130分,其中一般项110分,优选项20分。
5.1.2 系统适用性能评价指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条文说明
5.1 一般规定
5.1.1、5.1.2 太阳能热水系统适用性能的评价,既要考虑满足供水能力的要求,也要考虑满足供水品质的要求,以提高系统的适用性能。具体评价项目和分值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