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电气设计


5.6.1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电气设计应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用电负荷和运行安全要求。

5.6.2 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剩余电流保护、接地和断电等安全措施。

5.6.3 系统应设专用供电回路,内置加热系统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动作电流值不得超过 30mA 。

5.6.4 太阳能热水系统电器控制线路应穿管暗敷,或在管道井中敷设。
 

条文说明
 

5.6 电气设计
5.6.1 ~ 5.6.3 这是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中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要求。

如果系统中含有电器设备,其电器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 1 和 (贮水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12 的要求。

5.6.4 系统的电气管线应与建筑物的电气管线统一布置,集中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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