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给水排水设计
5.5.1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的规定。
5.5.2 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应根据热水用量、建筑允许的安装面积、当地的气象条件、供水水温等因素综合确定。
5.5.3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给水应对超过有关标准的原水做水质软化处理。
5.5.4 当使用生活饮用水箱作为给集热器的一次水补水时,生活饮用水水箱的位置应满足集热器一次水补水所需水压的要求。
5.5.5 热水设计水温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特殊性,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中推荐温度中选用下限温度。
5.5.6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管道及附件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中有关规定执行。
5.5.7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线应有组织布置,做到安全、隐蔽、易于检修。新建工程竖向管线宜布置在竖向管道井中,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或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做到走向合理,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及外观。
5.5.8 在太阳能集热器附近宜设置用于清洁集热器的给水点。
条文说明
5.5 给水排水设计
5.5.1 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结合是把太阳能热水系统纳入到建筑设计当中来统一设计,因此热水供水系统设计中无论是水量、水温、水质还是设备管路、管材、管件都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的要求。
5.5.2 集热器总面积是根据公式计算出来的 ( 见本规范 4.4.2 条 ) ,但是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建筑所能提供摆放集热器的面积有限,无法满足集热器计算面积的要求,因此最终太阳能集热器的面积要各专业相互配合来确定。
5.5.3 当日用水量 ( 按 60℃计 ) 大于或等于 10m3且原水总硬度 ( 以碳酸钙计 ) 大于 300mg/L 时,宜进行水质软化或稳定处理。经软化处理后的水质硬度宜为 75~150mg/L 。
水质稳定处理应根据水的硬度、适用流速、温度、作用时间或有效长度及工作电压等选择合适的物理处理或化学稳定剂处理。这一条主要是指用太阳能集热器里的水作为热媒水时,保证补水能够补进去。
5.5.5 由于一般情况下集热器摆放所需的面积,建筑都不容易满足,同时也考虑太阳能的不稳定性,尽可能地去利用太阳能,所以在选择设计水温时,尽量选用下限温度。
5.5.6 、 5.5.7 这二条是在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中,太阳能与建筑相结合时供热水系统中应注重考虑的问题。
5.5.8 集热器表面应定时清洗,否则会影响集热效率,这条主要是为清洗提供方便而作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