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支架
6.3.1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支架及其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结构支架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 的要求。
6.3.2 支架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主体结构上,位置准确,与主体结构固定牢靠。
6.3.3 根据现场条件,支架应采取抗风措施。
6.3.4 支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钢结构支架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6.3.5 钢结构支架焊接完毕,应做防腐处理。防腐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2 和《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50224 的要求。
条文说明
6.3 支架
6.3.1 本条强调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支架应按图纸要求制作,并应注意整体美观。支架制作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6.3.2 支架在承重基础上的安装位置不正确将造成支架偏移,本条对此加以强调。
6.3.3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防风主要是通过支架实现的,且由于现场条件不同,防风措施也不同。本条对太阳能热水系统防风加以强调。
6.3.4 为防止雷电伤人,本条强调钢结构支架应与建筑物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6.3.5 本条强调了钢结构支架的防腐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