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一般规定
8.1.1 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适用于填土、粉土、粉质黏土、湿陷性黄土和非湿陷性黄土、黏土以及其他可进行挤密处理的地基。
8.1.2 采用灰土挤密桩处理地基时,应使地基土的含水量达到或接近最优含水量。地基土的含水量小于12%时,应先对地基土进行增湿,再进行施工。当地基土的含水量大于22%或含有不可穿越的砂砾夹层时,不宜采用。
8.1.3 对于缺乏灰土挤密法地基处理经验的地区,应在地基处理前,选择有代表性的场地进行现场试验,并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再进行施工。
8.1.4 成孔挤密施工,可采用沉管、冲击、爆扩等方法。当采用预钻孔夯扩挤密时,应加强施工控制,并应确保夯扩直径达到设计要求。
8.1.5 孔内填料宜采用素土或灰土,也可采用水泥土等强度较高的填料。对非湿陷性地基,也可采用建筑垃圾、砂砾等作为填料。
条文说明
8.1 一般规定
8.1.1 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中灰土挤密桩有置换作用,但主要是挤密作用。在灰土挤密桩成桩过程中对桩间土施加横向挤压力,挤密桩间土以改变其物理力学性质,并与分层夯实的桩体共同形成复合地基。因此,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的核心是对桩间土的挤密。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它是一种常用的消除黄土湿陷性提高地基承载力的方法,也适用于处理深度较大、垂直方向处理困难的欠固结土。
8.1.2 当需处理的地基土的含水量在最优含水量附近时,桩间土的挤密效果较好。参考普通的室内击实试验结果,略低于最优含水量时,挤密效果最好。当整个处理深度范围内地基土含水量小于12%,桩间土挤密效果不好或施工很困难,应预先采取注水等增湿措施。当含水量较大时,成孔困难、挤密效果差,不宜直接选用。若工程需要一定要选用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对土体进行“吸湿”处理,并增强孔内填料的强度。在遇到施工机械无法穿越的地层时,其应用也受到限制,在这类场地不宜采用。
8.1.3 对于有此类施工经验地区的一般建筑物,了解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以及一些必要的物理力学指标,并掌握建(筑)筑物的使用情况,按本节的条文规定进行设计计算,可以满足设计要求,只需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检测就可以,这与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的要求是一致的。对于比较重要的建(构)筑物和缺乏工程经验的地区,则应在地基处理前,在现场选用有代表性的场地进行试验性施工,根据实际的试验结果对设计参数及施工参数进行调整。
8.1.4 挤密成孔可根据设计要求、现场环境、地基土性质等情况,选用沉管、冲击、爆扩等方法,以上方法均在成孔过程中实现了对桩间土的挤密作用,施工质量易控制,便于现场质量监督。预钻孔夯扩挤密是近年在陕西、甘肃等地区采取的挤密施工,成孔采用螺旋钻孔、冲击钻孔等取土的成孔方法,因而其成孔过程对桩间土没有挤密作用,而在夯填桩体材料时对桩间土产生横向挤密作用。夯填桩径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直接判定挤密效果的方法。该法由于挤密效果控制较困难,质量基本由施工控制,因此使用时,应加大检测工作量。目前爆扩法成孔应用较少。
8.1.5 根据大量的试验研究和工程实践,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灰土,其防水、隔水性能不如素土(指符合一般施工质量要求的素填土),但孔内回填灰土(或其他强度高的填料),对于提高复合地基承载力效果明显。湿陷性场地桩体严禁采用透水性高的填料。当地基处理对承载力要求不高,桩体填料可采用素土;要较大幅度提高承载力时,桩体材料可采用灰土、水泥土等,或可采用素混凝土。对于非自重湿陷性土,夯扩桩内可夯填建筑垃圾、砂砾等材料以提高承载力。此类工程在陕西、山西等地亦有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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