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 质量检验


16.4.1 桩网复合地基中桩、桩帽和加筋网的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并应对照规定的施工工艺逐项进行质量评定。
16.4.2 桩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就地灌注桩应在成桩28d后进行质量检验,预制桩宜在施工7d后检验。
    2 应挖出所有桩头检验桩数,并应随机选取5%的桩检验桩位、桩距和桩径。
    3 应随机选取总桩数的10%进行低应变试验,并应检验桩体完整性和桩长。
    4 应随机选取总桩数的0.2%,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根桩进行静载试验。
    5 对灌注桩的质量存疑时,应进行抽芯检验,并应检查完整性、桩长和混凝土的强度。
16.4.3 桩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位和桩距的允许偏差为50mm,桩径允许偏差为±5%。
    2 低应变检测Ⅱ类或好于Ⅱ类桩应超过被检验数的70%。
    3 桩长的允许偏差为±200mm。
    4 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极限值不应小于设计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
    5 抽芯试验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的70%。
16.4.4 加筋体的检测与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各向抗拉强度,以及与抗拉强度设计值对应的材料应变率。
    2 材料的单位面积重量、幅宽、厚度、孔径尺寸等。
    3 抗老化性能。
    4 对于不了解性能的新材料,应测试在拉力等于70%设计抗拉强度条件下的蠕变性能。


 

条文说明
 

16.4 质量检验

16.4.4 土工合成加筋体抗老化性能测试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GB/T 16422.2光照老化试验的有关规定。光照老化法是指氙弧灯光照辐射强度55W/m2,照射150h,测试加筋体的拉伸强度不小于原有强度的70%。加筋体的其他检测与检验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GE 50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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