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一般规定


9.1.1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适用于处理深度不超过10m,在地下水位以上为黏性土、粉土、粉细砂、素填土、杂填土等适合成桩并能挤密的地基。
9.1.2 夯实水泥土桩可采用沉管、冲击等挤土成孔法施工,也可采用洛阳铲、螺旋钻等非挤土成孔法施工。
9.1.3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设计前,可根据工程经验,选择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和水泥土配合比,并可初步确定夯实水泥土材料的抗压强度设计值。缺乏经验时,应预先进行配合比试验。


条文说明

9.1 一般规定

9.1.1 根据桩的受力情况,桩体最大应力在桩顶下3倍~5倍桩径范围内,此处以下应力变小。桩的最小长度不宜太短,桩长不宜小于2.5m。夯实水泥土桩的强度高于散体材料桩,低于刚性桩,当桩体过长时,其技术经济指标不佳,故推荐桩长在10m以内,且桩端要进入相对硬土层。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主要用于地下水位以上地基土的处理。如果遇到浅层土有少量滞水、但可疏干的情况,对孔底进行处理后,也可采用该工艺。
    对湿陷性黄土地基,应经过现场试验,评价是否消除湿陷性,以便设定合理参数。夯实水泥土桩成桩对桩间土有一定挤密效果,但不明显,桩体起到置换作用。因此,处理湿陷性黄土时宜采用挤土成孔工艺或加大置换率。

9.1.2 为避免人工成孔造成的孔径大小不均、上大下小、垂直度保证率低、场地混乱、不安全、劳动强度大等问题,应尽可能采用螺旋钻等机械成孔,使桩的施工机械化、现代化、标准化。
9.1.3 水泥土桩桩体强度与加固时所用的水泥品种、标号、掺量,被加固土性质,以及养护龄期等因素有关。不同的施工工艺可以得到不同的桩体密实度,从而影响桩体强度,夯实水泥土桩桩体强度可达到3MPa~5MPa,特殊的土层中,桩体强度可达到3MPa~6MPa,工程中可结合实践经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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