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一般规定
11.1.1 挤密砂石桩复合地基适用于处理松散的砂土、粉土、粉质黏土等土层,以及人工填土、粉煤灰等可挤密土层。
11.1.2 挤密砂石桩宜根据场地和工程条件选用沉管、振冲、锤击夯扩等方法施工。
11.1.3 挤密砂石桩复合地基勘察应提供场地土的天然孔隙比、最大孔隙比、最小孔隙比、标准贯入击数,以及砂石桩填料的来源和性质等资料,并应根据荷载要求和地区经验推荐地基土被挤密后要求达到的相对密实度。
条文说明
11.1 一般规定
11.1.1、11.1.2 碎石桩、砂桩和砂石混合料桩总称为砂石桩,是指采用振动、沉管或水冲等方式在地基中成孔后,再将碎石、砂或砂石混合料挤压入已成的孔中,形成大直径的砂石体所构成的密实桩体。视加固地基土体在成桩过程中的可压密性,可分为挤密砂石桩和置换砂石桩两大类。挤密砂石桩在成桩过程中地基土体被挤密,形成的砂石桩和被挤密的桩间土使复合地基承载力得到很大提高,压缩模量也得到很大提高。置换砂石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提高幅度不大,且工后沉降较大。挤密砂石桩成桩过程中除逐层振密外,近年发展了多种采用锤击夯扩碎石桩的施工方法。填料除碎石、砂石和砂以外,还有采用矿渣和其他工业废料。在采用工业废料作为填料时,除重视其力学性质外,尚应分析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挤密砂石桩法主要靠成桩过程中桩周围土的密度增大,从而使地基的承载能力提高,压缩性降低,因此,挤密砂石桩复合地基适用于一切可压密的需加固地基,如松散的砂土地基、粉土地基、可液化地基,非饱和的素填土地基、黄土地基、填土地基等。
国内外的工程实践经验也证明,不管是采用振冲法,还是沉管法,挤密砂石桩法处理砂土及填土地基效果都比较显著,并均已得到广泛应用。国内外(国外主要是日本)一般认为当处理黏粒(小于0.074mm的细颗粒)含量小于10%的砂土、粉土地基时,挤密效应显著,而我国浙江绍兴等地的工程实践表明,黏粒含量小于10%并不是一个严格的界限,在黏粒含量接近20%时,地基挤密效果仍较显著。因此,在采用挤密砂石桩法处理黏粒含量较高的砂性土地基时,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砂石桩处理可液化地基的有效性已为国内不少实际地震和试验研究成果所证实。
11.1.3 采用挤密砂石桩法处理软土地基除应按本规范第4章要求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外,针对挤密砂石桩复合地基的特点,本条还提出了应该补充的一些设计和施工所需资料。砂石桩填料用量大,并有一定的技术规格要求,故应预先勘察确定取料场及储量、材料的性能、运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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