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质量检验
10.4.1 石灰桩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并应对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对每根桩进行质量评定。
10.4.2 石灰桩复合地基检测与检验可根据工程要求和当地经验采用开挖检查、静力触探或标准贯入、竖向抗压载荷试验等方法进行检验,并应结合工程测试及观测资料综合评价加固效果。施工检测宜在施工后7d~10d进行。
10.4.3 采用静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检测时,检测部位应为桩中心及桩间土,应每两点为一组。检测组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10.4.4 石灰桩复合地基工程验收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进行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载荷试验应在桩体强度满足试验荷载条件,且在成桩28d后进行。检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10.4 质量检验
10.4.2 石灰桩加固软土的机理分为物理加固和化学加固两个作用,物理加固作用(吸水、膨胀)的完成时间较短,一般情况下7d以内均可完成。此时桩体的直径和密度已定型,在夯实力和生石灰膨胀力作用下,7d~10d桩体已具有一定的强度。而石灰桩的化学作用则速度缓慢,桩体强度的增长可延续3年甚至5年。考虑到施工的需要,目前将一个月龄期的强度视为桩体设计强度,7d~10d龄期的强度约为设计强度的60%左右。
龄期7d~10d时,石灰桩体内部仍维持较高的温度(30℃~50℃),采用静力触探检测时应考虑温度对探头精度的影响。
桩体质量的施工检测可采用静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检测部位应为桩中心及桩间土,每两点为一组。检测组数可取总桩数的1%。
10.4.3、10.4.4 大量的检测结果证明,石灰桩复合地基在整个受力阶段,都是受变形控制的,其p-s曲线呈缓变型。石灰桩复合地基中的桩土具有良好的协同工作特征,土的变形控制着复合地基的变形。所以石灰桩复合地基的允许变形应与天然地基的标准相近。
在取得载荷试验与静力触探检测对比经验的条件下,也可采用静力触探估算复合地基承载力。关于桩体强度的确定,可取0.1ps为桩体比例界限,这是桩体取样在试验机上作抗压试验求得比例极限与原位静力触探ps值对比的结果。但仅适用于掺和料为粉煤灰、炉渣的情况。
地下水位以下的桩底存在动水压力,夯实效果也不如桩的中上部,因此底部桩体强度较低。桩的顶部由于上覆压力有限,桩体强度也有所降低。因此石灰桩的桩体强度沿桩长变化,中部最高,顶部及底部较差。试验证明当底部桩体具有一定强度时,由于化学反应的结果,其后期强度可以提高,但当7d~10d比贯入阻力很小(ps<1MPa)时,其后期强度的提高有限。
石灰桩复合地基工程验收时,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数量可按地基处理面积每1000m2左右布置一个点,且每一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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