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质量检验
9.4.1 夯实水泥土桩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并应对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对每根桩进行质量评定。
9.4.2 桩体夯实质量的检查,应在成桩过程中随时随机抽取,检验数量应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密实度的检测可在夯实水泥土桩桩体内取样测定干密度或以轻型圆锥动力触探击数(N10)判断桩体夯实质量。
9.4.3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工程验收时,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
9.4.4 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9.4 质量检验
9.4.2 根据夯实水泥土桩成桩和桩体硬化特点,桩体夯实质量的检查应在成桩后2h内进行,随时随机抽取。抽检数量根据工程情况确定,一般可取总桩数的2%,且不少于6根。检验方法可采用取土测定法检测桩体材料的干密度,也可采用轻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桩体材料的N10击数,相关试验要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环刀取样测定其干密度,质量标准可按设计压实系数(λc)评定,压实系数一般为0.93,也可按表5规定的数值。
表5 不同配比下桩体最小干密度(g/cm3)
2 采用轻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桩体夯实质量时,宜先进行现场试验,以确定具体要求,试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有关规定,成桩2h内轻型圆锥动力触探击数(N10)不应小于40击。
9.4.3 本条强调工程竣工验收检验,应该采用单桩复合地基或多桩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
9.4.4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竖向抗压载荷试验数量根据工程情况确定,一般可取总桩数的0.5%~1%,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3点。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静载试验p-s曲线多为抛物线状,根据p-s曲线确定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原则是:
当p-s曲线上极限荷载能确定,其值大于对应比例界限荷载值的2倍时,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取比例界限;当p-s曲线上极限荷载能确定,而其值小于对应的比例界限荷载值的2倍时,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取极限荷载的1/2;当比例界限、极限荷载都不能确定时,夯实水泥土桩按相对变形值s/b=0.006~0.010(b为载荷板宽度或直径)所对应的荷载确定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桩端土层为砂卵石等硬质土层时s/b取小值,桩端土层为可塑等软质土层时s/b取大值,但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大于最大加载值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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