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控制和操作


3.4.1 排油注氮装置应设自动、 手动启动两种控制方式。
3.4.2 自动启动控制应在接到2个或2个以上独立信号后方启动。
3.4.3 排油注氮装置启动时,应有反馈信号。
3.4.4 控制箱上应显示主要部件工作状态的反馈信号, 并应具有自检功能。



条文说明
3.4 控制和操作
3.4.1、3.4.2 这两条的规定主要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和产品型式,旨在使排油注氮装置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和安全可靠。因此,排油注氮装置的控制方式设置了自动启动和手动启动两种方式,且为了防止因误报警而使装置启动,提出了“自动启动控制和手动启动控制要在接到2个或2个以上信号后方能启动”。
3.4.3、3.4.4为了排油注氮装置的安全、正常运行,在所设置的控制箱上,要显示主要部件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事故状态的指示信号、动作状态的指示信号,并且所有信号都应能进行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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