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燃油管道
13.2.1 锅炉房的供油管道宜采用单母管;常年不间断供热时.宜采用双母管。回油管道宜采用单母管。
采用双母管时,每一母管的流量宜按锅炉房最大计算耗油量和回油量之和的75%计算。
13.2.2 重油供油系统,宜采用经锅炉燃烧器的单管循环系统。
13.2.3 重油供油管道应保温。当重油在输送过程中,由于温度降低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时,尚应伴热。在重油回油管道可能引起烫伤人员或凝固的部位,应采取隔热或保温措施。
13.2.4 通过油加热器及其后管道内油的流速,不应小于0.7m/s。
13.2.5 油管道宜采用顺坡敷设.但接入燃烧器的重油管道不宜坡向燃烧器。轻柴油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0.3%,重油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0.4%。
13.2.6 采用单机纽配套的全自动燃油锅炉,应保持其燃烧自控的独立性,并按其要求配置燃油管道系统。
13.2.7 在重油供油系统的设备和管道上,应装吹扫口。吹扫口位置应能够吹净设备和管道内的重油。
吹扫介质宜采用蒸汽,亦可采用轻油置换,吹扫用蒸汽压力宜为0.6~1MPa(表压)。
13.2.8 固定连接的蒸汽吹扫口,应有防止重油倒灌的措施。
13.2.9 每台锅炉的供油于管上,应装设关闭阀和快速切断阀。
每个燃烧器前的燃油支管上,应装设关闭阀。当设置2台或2台以上锅炉时,尚应在每台锅炉的回油总管上装设止回阀。
13.2.10 在供油泵进口母管上,应设置油过滤器2台,其中1台备用。滤网流通面积宜为其进口管截面积的8~10倍。油过滤器的滤网网孔,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离心泵、蒸汽往复泵为8~12目/cm;
2 螺杆泵、齿轮泵为16~32目/cm。
13.2.11 采用机械雾化燃烧器(不包括转杯式)时,在油加热器和燃烧器之间的管段上,应设置油过滤器。
油过滤器滤网的网孔,不宜小于20目/cm。滤网的流通面积,不宜小于其进口管截面积的2倍。
13.2.12 燃油管道应采用输送流体的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T 8163的有关规定;燃油管道除与设备、阀门附件等处可用法兰连接外,其余宜采用氩弧焊打底的焊接连接。
13.2.13 室内油箱间至锅炉燃烧器的供油管和回油管宜采用地沟敷设,地沟内宜填砂,地沟上面应采用非燃材料封盖。
13.2.14 燃油管道垂直穿越建筑物楼层时,应设置在管道井内,并宜靠外墙敷设;管道井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燃油管道穿越每层楼板处,应设置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防火隔断;管道井底部,应设深度为300mm填砂集油坑。
13.2.15 油箱(罐)的进油管和回油管,应从油箱(罐)体顶部插入,管口应位于油液面下,并应距离箱(罐)底200mm。
13.2.16 当室内油箱与贮油罐的油位有高差时,应有防止虹吸的设施。
13.2.17 燃油管道穿越楼板、隔墙时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的内径与油管的外径四周间隙不应小于20mm。套管内管段不得有接头,管道与套管之间的空隙应用麻丝填实,并应用不燃材料封口。
管道穿越楼板的套管,上端应高出楼板60~80mm,套管下端与楼板底面(吊顶底面)平齐。
13.2.18 燃油管道与蒸汽管道上下平行布置时,燃油管道应位于蒸汽管道的下方。
13.2.19 燃油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宜设有防止漏油事故的集油措施。
13.2.20 煤粉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点火供油系统的管道设计,宜符合本规范13.2.1条和13.2.9条的规定。
13.2.21 燃油系统附件严禁采用能被燃油腐蚀或溶解的材料。
13.2.1 本条是原规范第3.2.2条的修订条文。
锅炉房为常年不间断供热时,所采用的双母管当其中一根在检修时,另一根供油管可满足75%锅炉房最大计算耗油量(包括回油量),在一般情况下可满足其负荷要求。根据调研,回油管目前设计有不采用母管制的,因此本次修订中,将“应采用单母管”改成“宜采用单母管”。
13.2.2 本条是原规范第3.2.1条的条文。
经锅炉燃烧器的循环系统,是指重油通过供油泵加压后,经油加热器送至锅炉燃烧器进行雾化燃烧,尚行部分重油通过循环回油管回到油箱的系统。这种系统在燃油锅炉房中被广泛采用,它具有油压稳定、调节方便的特点。在运行中能使整个管道系统保持重油流动通畅,避免因部分锅炉停运或局部管道滞流而发生重油凝固堵塞现象。在锅炉启动前.冷油可以通过循环迅速加热到雾化燃烧所需要的油温,以利于燃烧。
13.2.3 本条是原规范第3.2.3条的条文。
重油凝固点较高。大部分在20~40℃之间,当冬季气温较低时,容易在管道中凝固。为了保证管道内油的正常流动,供油管道应进行保温,如保温后仍不能保证油的正常流动时。尚应用蒸汽管伴热。
在锅炉房的重油回油管道系统中,如不保温则有可能发生烫伤事故。为此要求对可能引起人员烫伤的部位,应采取隔热或保温措施。
13.2.4 本条是原规范第3.2.4条的条文。
根据燃重油的经验,当重油油温较高,而管内流速较低时(0.5~0.7m/s),经长期运行后管道内会产生油垢沉积,使管道的阻力增加,影响油管正常运行。
13.2.5 本条是原规范第3. 2.5条的条文。
油管道敷设—般都宜设置一定的坡度,而且多采用顺坡。轻柴油管道采用0.3%和重油管道采用0.4%的坡度是最小的坡度要求。但接入燃烧器的重油管道不宜坡向燃烧器,否则在点火启动前易于发生堵塞想象.或漏油流进锅炉燃烧室。
13.2.6 本条是原规范第3.2.7条的条文。
全自动燃油锅炉采用单机组配套装置,其整体性和独立性比较强。对这类燃油锅炉按其装备特点要求,配置燃油管道系统,便可满足锅炉房燃油的要求,不必调整其配套装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混乱。
13.2.7 本条是原规范第3.2.9条的修订条文。 重油含蜡多,易凝固,当锅炉停运或检修时,需要把管道和设备中的存油吹扫干净,否则重油会在设备和管道中凝固而堵塞管道。
13.2.8 本条是原规范第3.2.10条的条文。
蒸汽吹扫采用固定接法时,吹扫口必须有防止重油倒灌的措施,常用带有支管检查阀的双阀连接装置,并在蒸汽吹扫管上装设止回阀。
13.2.9 本条是原规范第3.2.11条的条文。
燃油锅炉在点火和熄火时引起爆炸的事例颇多,原因是未能及时迅速地切断油源而造成的。如连接阀门采用丝扣阀门,则有可能由于阀门关闭太慢,在关闭了第一个阀门后,第二个阀门还未来得及关闭便爆炸了。为此,规定每台锅炉供油干管上应装设快速切断阀。
2台或2台以上的锅炉,在每台锅炉的回油干管上装设止回阀,可防止回油倒窜至炉膛中,避免事故的发生。
13.2.10 本条是原规范第3.2.16条的条文。
供油泵进口母管上装设油过滤器,对除去油中杂质,防止油泵磨损和堵塞,保证安全正常运行都十分必要。油过滤器应设置2台,其中1台为备用。
离心油泵和蒸汽往复油泵,由于设备结构的特点,对油中杂质的颗粒度大小限制不严,其过滤器网孔一般采用8~12目/cm。齿轮油泵对油中杂质的颗粒度大小限制比较严,但国内生产厂家尚无明确的要求,根据调查,如过滤器网孔采用16~32目/cm即可满足要求。
过滤器网的流通面积,按常用的规定,一般为油过滤器进口管截面积的8~10倍。
13.2.11 本条是原规范第3.2.17条的条文。
机械雾化燃烧器的雾化片槽孔较小,当油在加温后,析出的碳化物和沥青的固体颗粒,对燃烧器会造成堵塞,影响正常燃烧。凡燃油锅炉在机械雾化燃烧器前装设过滤器的,运行中燃烧器不易被堵塞。因此,在机械雾化燃烧器前,宜装设油过滤器。
油过滤器的滤网网孔要求,与燃烧器的结构型式有关。滤网的网孔,普遍采用不少于20目/cm。滤网的流通面积,一般不小于过滤器进口管截面积的2倍。
13.2.12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燃油管道泄漏易发生火灾,故应采用无缝钢管,并需保证焊接连接质量。
13.2.13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室内油箱间至锅炉燃烧器的供油管和回油管宜采用地沟敷设,避免操作人员脚碰和保证安全。
13.2.14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为保证燃油管道垂直穿越建筑物楼层时,对建筑物的防火不带来隐患,故要求建筑物设置管道井,燃油管道在管道井内沿靠外墙敷设,并设置相关的防火设施,这是确保安全所需要的。
13.2.15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油箱、油罐进油.从液面上进入时,易使液位扰动溅起油滴,从而可能发生火灾。故规定管口应位于油液面下,且应距箱(罐)底200mm。
13.2.16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日用油箱与贮油罐的油位高差,会导致产生虹吸使日用油箱倒空,故应防止虹吸产生。
13.2.17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燃油管道穿越楼板、隔墙时,应敷设在保护套管内,这是一种安全措施。
13.2.18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油滴落在蒸汽管上会引发火灾,故蒸汽管应布置在油管上方。
13.2.19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当油管采用法兰连接,应在其下方设挡油措施,避免发生火灾。
13.2.20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本条是考虑到,对煤粉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点火供油系统干管与一般的燃油系统干管应有同样的要求,才可以保证系统运行正常,所以提出此要求。
13.2.21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为保证燃油管道的使用安全和使用寿命,故提出此要求。
采用双母管时,每一母管的流量宜按锅炉房最大计算耗油量和回油量之和的75%计算。
13.2.2 重油供油系统,宜采用经锅炉燃烧器的单管循环系统。
13.2.3 重油供油管道应保温。当重油在输送过程中,由于温度降低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时,尚应伴热。在重油回油管道可能引起烫伤人员或凝固的部位,应采取隔热或保温措施。
13.2.4 通过油加热器及其后管道内油的流速,不应小于0.7m/s。
13.2.5 油管道宜采用顺坡敷设.但接入燃烧器的重油管道不宜坡向燃烧器。轻柴油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0.3%,重油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0.4%。
13.2.6 采用单机纽配套的全自动燃油锅炉,应保持其燃烧自控的独立性,并按其要求配置燃油管道系统。
13.2.7 在重油供油系统的设备和管道上,应装吹扫口。吹扫口位置应能够吹净设备和管道内的重油。
吹扫介质宜采用蒸汽,亦可采用轻油置换,吹扫用蒸汽压力宜为0.6~1MPa(表压)。
13.2.8 固定连接的蒸汽吹扫口,应有防止重油倒灌的措施。
13.2.9 每台锅炉的供油于管上,应装设关闭阀和快速切断阀。
每个燃烧器前的燃油支管上,应装设关闭阀。当设置2台或2台以上锅炉时,尚应在每台锅炉的回油总管上装设止回阀。
13.2.10 在供油泵进口母管上,应设置油过滤器2台,其中1台备用。滤网流通面积宜为其进口管截面积的8~10倍。油过滤器的滤网网孔,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离心泵、蒸汽往复泵为8~12目/cm;
2 螺杆泵、齿轮泵为16~32目/cm。
13.2.11 采用机械雾化燃烧器(不包括转杯式)时,在油加热器和燃烧器之间的管段上,应设置油过滤器。
油过滤器滤网的网孔,不宜小于20目/cm。滤网的流通面积,不宜小于其进口管截面积的2倍。
13.2.12 燃油管道应采用输送流体的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GB/T 8163的有关规定;燃油管道除与设备、阀门附件等处可用法兰连接外,其余宜采用氩弧焊打底的焊接连接。
13.2.13 室内油箱间至锅炉燃烧器的供油管和回油管宜采用地沟敷设,地沟内宜填砂,地沟上面应采用非燃材料封盖。
13.2.14 燃油管道垂直穿越建筑物楼层时,应设置在管道井内,并宜靠外墙敷设;管道井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燃油管道穿越每层楼板处,应设置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防火隔断;管道井底部,应设深度为300mm填砂集油坑。
13.2.15 油箱(罐)的进油管和回油管,应从油箱(罐)体顶部插入,管口应位于油液面下,并应距离箱(罐)底200mm。
13.2.16 当室内油箱与贮油罐的油位有高差时,应有防止虹吸的设施。
13.2.17 燃油管道穿越楼板、隔墙时应敷设在套管内,套管的内径与油管的外径四周间隙不应小于20mm。套管内管段不得有接头,管道与套管之间的空隙应用麻丝填实,并应用不燃材料封口。
管道穿越楼板的套管,上端应高出楼板60~80mm,套管下端与楼板底面(吊顶底面)平齐。
13.2.18 燃油管道与蒸汽管道上下平行布置时,燃油管道应位于蒸汽管道的下方。
13.2.19 燃油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宜设有防止漏油事故的集油措施。
13.2.20 煤粉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点火供油系统的管道设计,宜符合本规范13.2.1条和13.2.9条的规定。
13.2.21 燃油系统附件严禁采用能被燃油腐蚀或溶解的材料。
条文说明
13.2 燃油管道13.2.1 本条是原规范第3.2.2条的修订条文。
锅炉房为常年不间断供热时,所采用的双母管当其中一根在检修时,另一根供油管可满足75%锅炉房最大计算耗油量(包括回油量),在一般情况下可满足其负荷要求。根据调研,回油管目前设计有不采用母管制的,因此本次修订中,将“应采用单母管”改成“宜采用单母管”。
13.2.2 本条是原规范第3.2.1条的条文。
经锅炉燃烧器的循环系统,是指重油通过供油泵加压后,经油加热器送至锅炉燃烧器进行雾化燃烧,尚行部分重油通过循环回油管回到油箱的系统。这种系统在燃油锅炉房中被广泛采用,它具有油压稳定、调节方便的特点。在运行中能使整个管道系统保持重油流动通畅,避免因部分锅炉停运或局部管道滞流而发生重油凝固堵塞现象。在锅炉启动前.冷油可以通过循环迅速加热到雾化燃烧所需要的油温,以利于燃烧。
13.2.3 本条是原规范第3.2.3条的条文。
重油凝固点较高。大部分在20~40℃之间,当冬季气温较低时,容易在管道中凝固。为了保证管道内油的正常流动,供油管道应进行保温,如保温后仍不能保证油的正常流动时。尚应用蒸汽管伴热。
在锅炉房的重油回油管道系统中,如不保温则有可能发生烫伤事故。为此要求对可能引起人员烫伤的部位,应采取隔热或保温措施。
13.2.4 本条是原规范第3.2.4条的条文。
根据燃重油的经验,当重油油温较高,而管内流速较低时(0.5~0.7m/s),经长期运行后管道内会产生油垢沉积,使管道的阻力增加,影响油管正常运行。
13.2.5 本条是原规范第3. 2.5条的条文。
油管道敷设—般都宜设置一定的坡度,而且多采用顺坡。轻柴油管道采用0.3%和重油管道采用0.4%的坡度是最小的坡度要求。但接入燃烧器的重油管道不宜坡向燃烧器,否则在点火启动前易于发生堵塞想象.或漏油流进锅炉燃烧室。
13.2.6 本条是原规范第3.2.7条的条文。
全自动燃油锅炉采用单机组配套装置,其整体性和独立性比较强。对这类燃油锅炉按其装备特点要求,配置燃油管道系统,便可满足锅炉房燃油的要求,不必调整其配套装置,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混乱。
13.2.7 本条是原规范第3.2.9条的修订条文。 重油含蜡多,易凝固,当锅炉停运或检修时,需要把管道和设备中的存油吹扫干净,否则重油会在设备和管道中凝固而堵塞管道。
13.2.8 本条是原规范第3.2.10条的条文。
蒸汽吹扫采用固定接法时,吹扫口必须有防止重油倒灌的措施,常用带有支管检查阀的双阀连接装置,并在蒸汽吹扫管上装设止回阀。
13.2.9 本条是原规范第3.2.11条的条文。
燃油锅炉在点火和熄火时引起爆炸的事例颇多,原因是未能及时迅速地切断油源而造成的。如连接阀门采用丝扣阀门,则有可能由于阀门关闭太慢,在关闭了第一个阀门后,第二个阀门还未来得及关闭便爆炸了。为此,规定每台锅炉供油干管上应装设快速切断阀。
2台或2台以上的锅炉,在每台锅炉的回油干管上装设止回阀,可防止回油倒窜至炉膛中,避免事故的发生。
13.2.10 本条是原规范第3.2.16条的条文。
供油泵进口母管上装设油过滤器,对除去油中杂质,防止油泵磨损和堵塞,保证安全正常运行都十分必要。油过滤器应设置2台,其中1台为备用。
离心油泵和蒸汽往复油泵,由于设备结构的特点,对油中杂质的颗粒度大小限制不严,其过滤器网孔一般采用8~12目/cm。齿轮油泵对油中杂质的颗粒度大小限制比较严,但国内生产厂家尚无明确的要求,根据调查,如过滤器网孔采用16~32目/cm即可满足要求。
过滤器网的流通面积,按常用的规定,一般为油过滤器进口管截面积的8~10倍。
13.2.11 本条是原规范第3.2.17条的条文。
机械雾化燃烧器的雾化片槽孔较小,当油在加温后,析出的碳化物和沥青的固体颗粒,对燃烧器会造成堵塞,影响正常燃烧。凡燃油锅炉在机械雾化燃烧器前装设过滤器的,运行中燃烧器不易被堵塞。因此,在机械雾化燃烧器前,宜装设油过滤器。
油过滤器的滤网网孔要求,与燃烧器的结构型式有关。滤网的网孔,普遍采用不少于20目/cm。滤网的流通面积,一般不小于过滤器进口管截面积的2倍。
13.2.12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燃油管道泄漏易发生火灾,故应采用无缝钢管,并需保证焊接连接质量。
13.2.13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室内油箱间至锅炉燃烧器的供油管和回油管宜采用地沟敷设,避免操作人员脚碰和保证安全。
13.2.14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为保证燃油管道垂直穿越建筑物楼层时,对建筑物的防火不带来隐患,故要求建筑物设置管道井,燃油管道在管道井内沿靠外墙敷设,并设置相关的防火设施,这是确保安全所需要的。
13.2.15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油箱、油罐进油.从液面上进入时,易使液位扰动溅起油滴,从而可能发生火灾。故规定管口应位于油液面下,且应距箱(罐)底200mm。
13.2.16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日用油箱与贮油罐的油位高差,会导致产生虹吸使日用油箱倒空,故应防止虹吸产生。
13.2.17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燃油管道穿越楼板、隔墙时,应敷设在保护套管内,这是一种安全措施。
13.2.18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油滴落在蒸汽管上会引发火灾,故蒸汽管应布置在油管上方。
13.2.19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当油管采用法兰连接,应在其下方设挡油措施,避免发生火灾。
13.2.20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本条是考虑到,对煤粉锅炉和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点火供油系统干管与一般的燃油系统干管应有同样的要求,才可以保证系统运行正常,所以提出此要求。
13.2.21 本条是新增的条文。
为保证燃油管道的使用安全和使用寿命,故提出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