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机械工业厂房的结构型式应根据工艺要求、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
3.0.2 单层机械工业厂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排架结构;框排架厂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排架结构,亦可采用钢排架-钢筋混凝土框架混合的框排架结构;多层与高层机械工业厂房宜采用框架、框架-剪力墙或框架-支撑结构。
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钢管混凝土柱。
3.0.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采用钢结构:
1 设有双层或双层以上起重机(含壁行起重机)的厂房;
2 柱距大于等于12m、起重机起重量大于75t的厂房。
3.0.4 柱距大于15m的大柱网的单层厂房,当无起重机或有起重量为10t及以下的悬挂起重机时,屋盖可采用柱支承和周边支承的网架或空间桁架结构。
3.0.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层厂房,可采用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且厂房跨度不宜大于36m,柱距不宜大于9m,檐口高度不宜超过12m:
1 无桥式起重机;
2 起重量不大于20t的A1~A5工作级别桥式起重机;
3 起重量不大于3t的悬挂式起重机。
3.0.6 机械工业厂房常用起重机工作级别可划分为A1~A8级,其与过去常用的工作制等级的对应关系,可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
3.0.7 跨度不大于15m、柱距不大于6m的单层厂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采用砖柱结构:
1 柱顶标高不大于7.5m、无起重机或有起重量不大于3t的悬挂起重机厂房;
2 起重量不大于5t的A1~A5工作级别梁式起重机、轨顶标高不大于6m的厂房。
3.0.8 受腐蚀性介质作用的机械工业厂房的防腐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有关规定;其生产部位的腐蚀性介质类别,应根据工艺条件确定;当由工艺确定有困难时,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确定。
3.0.9 直接承受间歇性辐射热影响,构件表面温度经常处于150℃以上的厂房,应采用钢结构,并应对其构件采取相应的隔热措施。
当采取隔热防护措施后,其表面温度仍高于100℃时,在计算钢的设计强度和弹性模量时,宜计入相应的折减系数。
3.0.10 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中下列构件,当其表面温度经常高于下列温度时,应采取隔热防护措施:
1 起重机梁、柱子为60℃;
2 屋盖承重构件为80℃;
3 其他构件为100℃。
3.0.11 构件的隔热防护措施,可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采用。构件表面温度,应根据实测资料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可按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确定。
当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取隔热防护措施后,其表面温度仍高于60℃时,在计算钢筋和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和弹性模量时,应计入相应的折减系数。
3.0.12 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应计入地面大面积堆载所产生的地基不均匀变形对上部结构的不利影响,且应提高柱、墙等承重结构的抗弯承载力和结构整体刚度;地基不均匀变形较大时,宜采用铰接排架等对不均匀变形不敏感的结构形式。设计应对堆载的范围、分布和允许的堆载量提出要求。
3.0.13 当房屋长度超过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有关伸缩缝最大间距时,其设计应计入温度变化的影响。
3.0.14 对结构分析软件的计算结果应进行分析判断,并应在确认其合理、有效后再作为工程结构设计的依据。
条文说明
3 基本规定
3.0.1~3.0.7 强调机械工业厂房宜根据工艺特点、材料供应、施工条件等,选用相应合理的结构型式。
钢筋混凝土结构在机械工业厂房中比重一直比较大,为大家所熟知,材料供应和施工技术容易保证。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钢产量的不断提升,加之钢材和钢结构本身的优点,钢结构应用越来越广泛,涉及重型厂房、大柱网厂房、门式刚架轻型房屋及钢排架-钢筋混凝土框架混合框排架结构厂房。
钢管混凝土柱由于其自身的优点,应用越来越多。
多层与高层机械工业厂房为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一般采用框架结构,当房屋较高时可采用框架-剪力墙或框架-支撑结构。
明确了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适应范围,其设计可参照有关技术规程进行,不主张采用钢筋混凝土门架。
砖柱结构系指由实心砖墙或砖柱承重,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屋盖组成的砖排架结构。单层砖柱厂房承受水平荷载能力和性能差,对其使用加以限制。
3.0.10、3.0.1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受热后,混凝土的强度、弹性模量、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着力均有所下降,对构件的强度、刚度、抗裂性和耐久性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本规范规定,表面温度经常高于本规范规定的限值的承重结构构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本规范附录C,根据以往的工程实践经验,提供了几种隔热方法。设计人亦可根据自己的成熟经验,采用其他有效的隔热措施。
对于稳定热源作用下的构件,其表面温度变化平缓,采用隔热层与构件直接接触的做法效果不好,宜采用带流动空气层的隔热措施。
隔热层与构件应有可靠连接,以免隔热层脱落失效。
3.0.12 地面大面积堆载所产生的地基不均匀变形对上部结构的不利影响大小,取决于柱脚型式和上部结构刚度。当地面大面积堆载所产生的地基附加沉降较大时,应考虑在使用过程中垫高或移动起重机轨道和起重机梁的可能性。堆载应均衡,不宜直接压在基础上,堆载量不应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