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JGJ4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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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保温隔热
6.3.1 商店建筑围护结构应进行热工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围护结构应通过结露验算。
6.3.2 商店建筑营业厅的东、西朝向采用大面积外窗、透明幕墙以及屋顶采用大面积采光顶时,宜设置外部遮阳设施。
上一节:
6.2 室内材料
下一节:
6.4 室内声环境
目录导航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3.1 基地
3.2 建筑布局
3.3 步行商业街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营业区
4.3 仓储区
4.4 辅助区
5 防火与疏散
5.1 防 火
5.2 疏散
6 室内环境
6.1 一般规定
6.2 室内材料
6.3 保温隔热
6.4 室内声环境
7 建筑设备
7.1 给水排水
7.2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7.3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