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和调峰液化站


8.2.1 周边环境应评价下列内容:
    1 所处位置与规划的符合性;
    2 周边道路条件;
    3 站内燃气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4 消防和救护条件。
8.2.2 总平面布置应评价下列内容:
    1 总平面功能分区;
    2 安全隔离条件;
    3 站内燃气设施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4 储罐区的布置;
    5 场站内的绿化。
8.2.3 站内道路交通应评价下列内容:
    1 场站出入口设置;
    2 场地大小和道路宽度;
    3 路面平整度和路面材质;
    4 路面标线;
    5 道路上空障碍物;
    6 防撞措施;
    7 进入场站生产区的车辆管理。
8.2.4 气体净化装置应评价下列内容:
    1 净化后的气质;
    2 净化装置的运行状态;
    3 排污和废弃物处理;
    4 净化装置的检测。
8.2.5 压缩机和膨胀机应评价下列内容:
    1 运行状态;
    2 可靠性;
    3 压缩机的排气压力与排气温度;
    4 润滑系统;
    5 压缩机的冷却系统;
    6 所处环境;
    7 防振动措施;
    8 压缩机缓冲罐、气液分离器的检测。
8.2.6 制冷装置应评价下列内容:
    1 制冷剂的储存;
    2 冷箱的隔热保温效果。
8.2.7 液化天然气装卸应评价下列内容:
    1 气质;
    2 槽车的停靠;
    3 槽车安全管理;
    4 装卸前、后的安全检查;
    5 防静电措施;
    6 灌装量;
    7 装卸软管。
8.2.8 气化装置应评价下列内容:
    1 供气的可靠性;
    2 运行状态;
    3 工作压力和温度;
    4 过滤装置;
    5 气化器的检测。
8.2.9 储罐应评价下列内容:
    1 罐体;
    2 储罐的绝热;
    3 运行压力和温度;
    4 紧急切断系统;
    5 防止翻滚现象的控制措施;
    6 地基基础和储罐垂直度;
    7 防液堤;
    8 喷淋系统;
    9 储罐的检测。
8.2.10 加臭装置应按本标准第4.2.4条第2款评价。
8.2.11 调压器应按本标准第4.3.3条评价。
8.2.12 安全阀与阀门应按本标准第4.2.7条评价。
8.2.13 过滤器应按本标准第4.2.8条评价。
8.2.14 工艺管道除应按本标准第4.2.9条评价外,还应评价下列内容:
    1 管道法兰密封垫片;
    2 管道的隔热层。
8.2.15 仪表与自控系统应按本标准第4.2.10条评价。
8.2.16 消防与安全设施除应按本标准第4.2.11条评价外,还应评价下列内容:
    1 泡沫灭火系统;
    2 低温检测报警装置的可靠性。
8.2.17 公用辅助设施应按本标准第4.2.12条评价。
8.2.18 供热(热水)装置应按本标准第6.3.7条第2、3、4、5款评价。


条文说明
 

8.2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和调峰液化站

8.2.1 周边环境评价
    3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的液化天然气场站的规模都向大型化发展,上万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储罐也已在不少大城市出现,而我国在液化天然气设计方面尚未有完善的标准,因此本标准需要引用多个规范,在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中,既规定了防火间距,同时又引入热辐射校核的概念,这是按照现行美国防火协会标准《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标准》NFPA59A的要求编写的。在进行现状安全评价时,若不具备热辐射校核条件时,也可依据相关设计文件来进行评价。
8.2.2 总平面布置评价
    1、2 是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9.2.7条的要求编写的。
    3 当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和调峰液化站容积大于2000m3时,《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第10.3节中对液化天然气场站内部防火间距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相关条款有第10.3.4条、第10.3.5条、第10.3.7条和第5.2.1条,需要进行热辐射校核和蒸气云扩散模型计算,十分复杂,我国目前其他标准规范中也无相关规定。在现状安全评价过程中无需再进行复杂的设计计算,因此可以直接参考相关设计文件要求。
    4 是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9.2.10条的要求编写的。由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与《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要求一致性较高,因此不再区分容积不大于2000m3和容积大于2000m3的情况。
    5 由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与《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中均未对液化天然气场站的绿化提出要求,因此参照液化石油气场站的要求编写。
8.2.3 站内道路交通评价
    1 是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9.2.9条的要求编写的。
    2 是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9.2.8条的要求编写的。
8.2.6 制冷装置评价
    1 检查表(1)是按照《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AQ 7004-2007第4.8.5.2条的要求编写的。
    检查表(2)是按照《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AQ 7004-2007第4.1.3条的要求编写的。
    检查表(3)是按照《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AQ 7004-2007第4.8.3条和第4.8.4条的要求编写的。
    2 表面有异常结冻现象说明冷箱保温效果不佳。
8.2.7 液化天然气装卸评价
    6 目前国内尚无标准对液化天然气的灌装量有规定,液化天然气槽罐或储罐制造厂家在设备出厂时会提供使用说明书,其中对液化天然气的灌装量会有规定,因此规定应符合设备要求。
    7 检查表(2)是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第3.3.17条第5款的要求编写的。
8.2.8 气化装置评价
    2 是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第3.3.15条第2款的要求编写的,液化天然气气化器存在异常结霜说明气化效果不理想,有可能造成气化后的天然气温度过低,对后续设备和管道产生不良影响。
8.2.9 储罐评价
    1 是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第3.3.15条第4款的要求编写的。
    2 是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第3.3.15条第2款和第3款的要求编写的。目前液化天然气储罐上设有绝热层的压力表,检查很方便,所以未采纳原标准2年检查一次的要求。真空绝热粉末罐绝热层是抽真空的,而子母罐和混凝土预应力罐体积较大,无法抽真空,通常充填氮气。有异常结霜现象说明储罐绝热层破损较严重,冒汗程度较轻,有珠光砂泄漏说明有导致储罐绝热层失效的可能性,因此三种现象的扣分是不同的。
    3 是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第3.3.15条第1款的要求编写的。
    4 是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9.4.13条的要求编写的。
    5 翻滚的危害可参见《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GB/T 19204-2003第5.7.1条。其控制措施是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第3.3.16条第3款和第4款以及《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第10.4.2条的要求编写的。
    6 垂直度的检测要求是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第3.3.15条第4款的要求编写的。
    7 检查表(1)是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9.2.10条第3款的要求编写的。(2)是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第10.3.3条第4款的要求编写的。
8.2.14 工艺管道评价
    2 是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第3.3.15条第5款的要求编写的。
8.2.16 消防及安全设施评价
    1 是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第10.4.6条的要求编写的。
    2 是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第10.4.3条第3款的要求编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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