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电站辅助设备


5.4.1 电站辅助设备应包括:油、气、水系统以及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暖通与消防设备。
5.4.2 油、气、水系统检测与评价对象应包括:油系统的油泵、滤油机、油罐、油管和阀门;气系统的空压机、储气罐、输气管和阀门;水系统的水源、水泵、水位传感和示流装置。
5.4.3 油、气、水系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油、气、水系统管路渗漏情况,着色是否符合要求。
    2 测控元件工作是否正常。
    3 油处理室环境是否整洁,防火措施是否到位。
    4 技术供水是否可靠。
    5 空压机工作是否正常,真空补气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6 油泵、水泵、气泵及其控制箱工作是否正常。
5.4.4 油、气、水系统测试应包括:各类油泵、水泵、气泵的启、停压力和相应自动化元件性能的测试。
5.4.5 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等属于特种设备,应定期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测与评价,本规范仅从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上进行评价。
5.4.6 油、气、水系统的安全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B第B.3.4条的规定评定。


条文说明 

5.4 电站辅助设备
5.4.3 油、气、水系统各阀门应有运行编号,且能可靠地进行开关操作;各管路上的测控元件工作应正常,指示、显示应正确;油处理室环境应整洁,小型油筒、压滤油机应摆放整齐,地面不应大量积油,集油装置应有刻度指示和呼吸器,防火措施应满足消防要求,事故油池内不应出现积水和污物、杂物;技术供水应有滤水装置,滤水装置工作应正常,水系统工作时不应出现明显振动和异响,技术供水的进水管应有压力监控装置,出水管应有示流监控装置,轴承冷却水管必要时还应进行绝缘处理;储气罐不应严重积水;各部真空补气管路的阀门应打开,自动真空破坏阀应能正常动作;各类油泵、水泵、气泵及其控制箱应工作正常,应无明显跳动、打火。
油、气、水管路根据不同作用应进行颜色的区别:进油管红色,排油管黄色,进水管天蓝色,排水管墨绿色,气管白色,消防水管红色。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