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4 安全运行管理
B.4.1 运行管理情况主要应包括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调度方案、水文预测预报系统、应急预案、检查及维修等,其安全等级应按基础评价单元分别进行评定。
1 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电站的运行规程、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健全,运行操作人员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取得相应上岗资格,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有完整的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站定期举办安全宣传活动,强化运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特种设备办理了使用登记,并依法按时申报检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在作业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
电站的运行规程、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均严重缺失;运行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
无完整的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站未对运行操作人员或检修人员进行严格培训,直接对设备操作或检修,运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未进行过强化;
特种设备未办理登记和申报检验,作业人员未进行或通过专业考核,检修记录和设备技术资料严重缺失或与实际运行情况严重不符;
各项规章制度均未有效执行。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
2 调度方案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调度方案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调度方案服从防汛部门统一调度,调度方案、调度规程和调度制度齐全;
调度原则及调度权限清晰;
严格执行调度方案,并有调度记录;
及时进行洪水调度考评,有年度总结。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调度方案:
调度方案、调度规程和调度制度等不健全,未服从防汛部门统一调度;
调度原则及调度权限不清;
调度方案执行不力,无调度记录或调度记录严重缺失;
无洪水调度考评记录和年度总结。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调度方案。
3 水文预测预报系统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水文预测预报系统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有库区水文报讯系统,并实现自动测报,系统运转正常;
有洪水预报模型,进行洪水预报调度,并实施自动预报;
测报、预报合格率符合规范要求。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水文预测预报系统:
库区无水文报讯系统,或水文报讯系统已失去作用;
无洪水预报模型,或无法实现自动预报;
测报、预报合格率不符合规范要求。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水文预测预报系统。
4 应急预案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应急预案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应急预案完整,责任落实到人;
定期举办应急预案培训和演习。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应急预案:
电站无全套的应急抢险预案,或电站的应急抢险预案名存实无,方案未按实际需要制定和落实;
未进行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习;
无防汛预案,或防汛预案未落实,预警系统、通讯手段、抢险工具等设备严重缺失。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应急预案。
5 检查及维修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检查及维修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设备检修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按设备检测、数据分析,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根据设备的健康状况,制定检修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具备健全的事故、突发事件抢修机制、应急机制,事故、突发事件用的抢修工器具、照明设施齐全并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能保证发电设备事故、突发事件出现时快速组织抢修与处理;
检修记录、设备技术资料保存齐全并符合规范要求。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检查及维修:
未制定检修计划或未按检修计划严格执行;
无事故、突发事件抢修机制和应急机制,突发事件不能及时组织抢修与处理;
抢修工器具、照明设施严重缺失,摆放散乱,无人管理,未定期检查和试验,不能保证工器具的可用状态;
检修记录、设备技术资料保存严重缺失,不符合规范要求。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检查及维修。
B.4.2 安全监测情况主要包括监测仪器设备完好性、监测执行力度及监测资料的整编分析等,其安全等级应按基础评价单元分别进行评定。
1 仪器设备完好性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仪器设备完好性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监测设备装置齐全、性能良好、操作可靠;
各种仪表指示准确,误差在允许范围内,仪表在有效校验期内;
各种线路标识明显,联接可靠;
设备外部防护罩、密封罩、挡板等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仪器设备完好性:
监测设备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性能不稳定;
仪表指示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或仪表已不在有效校验期内;
各种线路无标志或标志模糊,联接不安全;
设备外部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损坏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仪器设备完好性。
2 执行力度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执行力度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观测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监测项目、次数、频率、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监测记录完整,有初步分析意见;
高水位或异常情况时能按实际需求及时加测。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执行力度:
观测人员、制度落实不到位;
监测项目、次数、频率、精度等未满足规范要求;
监测无专门记录或记录严重缺失,无任何分析意见或说明;
高水位或异常情况时未及时增加相应监测内容。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执行力度。
3 资料整编分析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资料整编分析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监测资料内容齐全,符合规范要求,可用计算机按时整编刊印;
监测记录清晰、完整,分类明确,管理规范;
监测资料、分析报告完整。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资料整编分析:
监测资料内容缺失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
监测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严重缺失,分类混乱,无统一管理;
监测资料无分析报告或分析报告严重不完整。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资料整编分析。
1 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电站的运行规程、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健全,运行操作人员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取得相应上岗资格,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有完整的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站定期举办安全宣传活动,强化运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特种设备办理了使用登记,并依法按时申报检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证书,在作业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
电站的运行规程、操作规程、检修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均严重缺失;运行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
无完整的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及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电站未对运行操作人员或检修人员进行严格培训,直接对设备操作或检修,运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从未进行过强化;
特种设备未办理登记和申报检验,作业人员未进行或通过专业考核,检修记录和设备技术资料严重缺失或与实际运行情况严重不符;
各项规章制度均未有效执行。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规章制度及人员管理。
2 调度方案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调度方案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调度方案服从防汛部门统一调度,调度方案、调度规程和调度制度齐全;
调度原则及调度权限清晰;
严格执行调度方案,并有调度记录;
及时进行洪水调度考评,有年度总结。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调度方案:
调度方案、调度规程和调度制度等不健全,未服从防汛部门统一调度;
调度原则及调度权限不清;
调度方案执行不力,无调度记录或调度记录严重缺失;
无洪水调度考评记录和年度总结。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调度方案。
3 水文预测预报系统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水文预测预报系统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有库区水文报讯系统,并实现自动测报,系统运转正常;
有洪水预报模型,进行洪水预报调度,并实施自动预报;
测报、预报合格率符合规范要求。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水文预测预报系统:
库区无水文报讯系统,或水文报讯系统已失去作用;
无洪水预报模型,或无法实现自动预报;
测报、预报合格率不符合规范要求。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水文预测预报系统。
4 应急预案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应急预案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应急预案完整,责任落实到人;
定期举办应急预案培训和演习。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应急预案:
电站无全套的应急抢险预案,或电站的应急抢险预案名存实无,方案未按实际需要制定和落实;
未进行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习;
无防汛预案,或防汛预案未落实,预警系统、通讯手段、抢险工具等设备严重缺失。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应急预案。
5 检查及维修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检查及维修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设备检修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按设备检测、数据分析,逐步过渡到状态检修;
根据设备的健康状况,制定检修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具备健全的事故、突发事件抢修机制、应急机制,事故、突发事件用的抢修工器具、照明设施齐全并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能保证发电设备事故、突发事件出现时快速组织抢修与处理;
检修记录、设备技术资料保存齐全并符合规范要求。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检查及维修:
未制定检修计划或未按检修计划严格执行;
无事故、突发事件抢修机制和应急机制,突发事件不能及时组织抢修与处理;
抢修工器具、照明设施严重缺失,摆放散乱,无人管理,未定期检查和试验,不能保证工器具的可用状态;
检修记录、设备技术资料保存严重缺失,不符合规范要求。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检查及维修。
B.4.2 安全监测情况主要包括监测仪器设备完好性、监测执行力度及监测资料的整编分析等,其安全等级应按基础评价单元分别进行评定。
1 仪器设备完好性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仪器设备完好性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监测设备装置齐全、性能良好、操作可靠;
各种仪表指示准确,误差在允许范围内,仪表在有效校验期内;
各种线路标识明显,联接可靠;
设备外部防护罩、密封罩、挡板等完好无损,牢固可靠。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仪器设备完好性:
监测设备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性能不稳定;
仪表指示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或仪表已不在有效校验期内;
各种线路无标志或标志模糊,联接不安全;
设备外部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损坏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仪器设备完好性。
2 执行力度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执行力度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观测人员、制度落实到位;
监测项目、次数、频率、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监测记录完整,有初步分析意见;
高水位或异常情况时能按实际需求及时加测。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执行力度:
观测人员、制度落实不到位;
监测项目、次数、频率、精度等未满足规范要求;
监测无专门记录或记录严重缺失,无任何分析意见或说明;
高水位或异常情况时未及时增加相应监测内容。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执行力度。
3 资料整编分析的安全等级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A类资料整编分析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监测资料内容齐全,符合规范要求,可用计算机按时整编刊印;
监测记录清晰、完整,分类明确,管理规范;
监测资料、分析报告完整。
2)出现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C类资料整编分析:
监测资料内容缺失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
监测无相关记录或记录严重缺失,分类混乱,无统一管理;
监测资料无分析报告或分析报告严重不完整。
3)不属于A类、C类的应视为B类资料整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