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构筑物


6.2.1 盛水构筑物的结构设计,应计入施工期间的水密性试验和运行期间(分区运行、养护维修等)可能发生的各种工况组合作用,包括温度、湿度作用等环境影响。
6.2.2 对预应力混凝土构筑物进行结构设计时,在正常运行时各种组合作用下,应控制构件截面处于受压状态。
6.2.3 盛水构筑物的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选用合适的水泥品种和水泥用量。
      2 混凝土的水胶比应控制在不大于0.5。
      3 应根据运行条件确定混凝土的抗渗等级。
      4 应根据环境条件(寒冷或严寒地区)确定混凝土的抗冻等级。
      5 应根据环境条件(大气、土壤、地表水或地下水)和运行介质的侵蚀性,有针对性地选用水泥品种和水泥用量,满足抗侵蚀要求。


条文说明

6.2 构筑物
6.2.1 条文对盛水构筑物即各种功能的水池结构设计,规定了应该予以考虑的工况及其相应的各种作用。通常除了池内水压力和池外土压力(地下式或半地下式水池)外,尚需考虑结构承受的温差(池壁内外温差及季节温差)和湿差(池壁内外)作用。这些作用会对池体结构的内力有显著影响。
    环境影响除与温差作用有关外,还要考虑地下水位情况。如地下水位高于池底时,则不能忽视对构筑物的浮力和作用在侧壁上的地下水压力。
6.2.2 本条针对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作出规定,对盛水构筑物的构件,在正常运行时各种工况的组合作用下,结构截面上应该保持具有一定的预压应力,以确保不致出现开裂,影响预应力钢丝的可靠耐久性。
6.2.3 条文针对混凝土结构盛水构筑物的结构设计,为确保其使用功能及耐久性,对水泥品种的选用、最少水泥用量及混凝土水胶比的控制(保证其密实性)、抗渗和抗冻等级、防侵蚀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综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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