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土石坝
6.3.1 土石坝坝址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明坝基基岩面形态、河床深槽、古河道、埋藏谷的具体范围、深度以及深槽或埋藏谷侧壁的坡度。
2 查明坝基河床及两岸覆盖层的层次、厚度和分布,重点查明软土层、粉细砂、湿陷性黄土、架空层、漂孤石层以及基岩中的石膏夹层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情况。
3 查明心墙、斜墙、面板趾板及反滤层、垫层、过渡层等部位坝基有无断层破碎带、软弱岩体、风化岩体及其变形特性、允许水力比降。
4 查明坝基水文地质结构,地下水埋深,含水层或透水层和相对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变化和空间分布,岩土体渗透性。重点查明可能导致强烈漏水和坝基、坝肩渗透变形的集中渗漏带的具体位置,提出坝基防渗处理的建议。
5 评价地下水、地表水对混凝土及钢结构的腐蚀性。
6 查明岸坡风化卸荷带的分布、深度,评价其稳定性。
7 查明坝区喀斯特发育特征,主要喀斯特洞穴和通道的分布规律,喀斯特泉的位置和流量,相对隔水层的埋藏条件,提出防渗处理范围的建议。
8 提出坝基岩土体的渗透系数、允许水力比降和承载力、变形模量、强度等各种物理力学参数,对地基的沉陷、不均匀沉陷、湿陷、抗滑稳定、渗漏、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并提出坝基处理的建议。
6.3.2 土石坝坝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5000~1:1000,测绘范围应包括坝址区水工建筑物场地和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
2 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探方法应根据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等确定。
2)可采用电法、地震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基岩面起伏情况及断层破碎带的分布。物探剖面应尽量结合勘探剖面进行布置。
3)可采用综合测试查明覆盖层层次,测定土层的密度。
4)可采用单孔法、跨孔法测定纵、横波波速。
5)应利用勘探平硐和勘探竖井进行岩体弹性波波速测试。
3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剖面应结合坝轴线、心墙、斜墙和趾板防渗线、排水减压井、消能建筑物等布置。
2)勘探点间距宜采用50~100m。
3)基岩坝基钻孔深度宜为坝高的1/3~1/2,防渗线上的钻孔深度应深入相对隔水层不少于10m或不小于坝高。
4)覆盖层坝基钻孔深度,当下伏基岩埋深小于坝高时,钻孔进入基岩深度不宜小于10m,防渗线上钻孔深度可根据防渗需要确定;当下伏基岩埋深大于坝高时,钻孔深度宜根据透水层与相对隔水层的具体情况确定。
5)专门性钻孔的孔距和孔深应根据具体需要确定。
6)对两岸岩体风化带、卸荷带以及对坝肩岩体稳定和绕坝渗漏有影响的断层破碎带、喀斯特洞穴(通道)等宜布置平硐。
4 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基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土层抗剪强度宜采用三轴试验,细粒土还应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和触探试验等原位测试。
2)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渗透变形试验和载荷试验,以及可能地震液化土的室内三轴振动试验。
3)根据需要进行岩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5 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层特性和水文地质结构进行单孔或多孔抽水试验,坝基主要透水层的抽水试验不应少于3组。
2)强透水的断裂带应做专门的水文地质试验。
3)防渗线上的基岩孔段应做压水试验,其他部位可根据需要确定。
6 地下水动态观测和不稳定岩土体位移监测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4.2条第6款和第7款的规定。
6.3 土石坝
6.3.1 土石坝坝址包括第四纪地层坝址和基岩坝址,由于当地材料坝对坝基强度的要求相对较低,基岩坝基一般都可以满足要求,故条文内容侧重于第四纪地层坝基。对于基岩坝基,条文中只强调了心墙和趾板基岩的风化带、卸荷带、岩体透水性和岩体中主要的透水层(带)和相对隔水层、喀斯特情况等的勘察。
软土层、粉细砂、湿陷性黄土、架空层、漂孤石层以及基岩中的石膏夹层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对坝基的渗漏、渗透稳定、不均匀变形等影响较大,是土石坝坝基勘察的重点内容。
6.3.2
3 勘探点间距包括不同类型的勘探点间距。
由于覆盖层坝基和基岩坝基条件差别较大,对勘探钻孔深度分别作了规定,对防渗线钻孔和一般勘探孔也作了不同规定。
4 本款规定主要土层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是按数据统计的要求规定的。
1 查明坝基基岩面形态、河床深槽、古河道、埋藏谷的具体范围、深度以及深槽或埋藏谷侧壁的坡度。
2 查明坝基河床及两岸覆盖层的层次、厚度和分布,重点查明软土层、粉细砂、湿陷性黄土、架空层、漂孤石层以及基岩中的石膏夹层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情况。
3 查明心墙、斜墙、面板趾板及反滤层、垫层、过渡层等部位坝基有无断层破碎带、软弱岩体、风化岩体及其变形特性、允许水力比降。
4 查明坝基水文地质结构,地下水埋深,含水层或透水层和相对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变化和空间分布,岩土体渗透性。重点查明可能导致强烈漏水和坝基、坝肩渗透变形的集中渗漏带的具体位置,提出坝基防渗处理的建议。
5 评价地下水、地表水对混凝土及钢结构的腐蚀性。
6 查明岸坡风化卸荷带的分布、深度,评价其稳定性。
7 查明坝区喀斯特发育特征,主要喀斯特洞穴和通道的分布规律,喀斯特泉的位置和流量,相对隔水层的埋藏条件,提出防渗处理范围的建议。
8 提出坝基岩土体的渗透系数、允许水力比降和承载力、变形模量、强度等各种物理力学参数,对地基的沉陷、不均匀沉陷、湿陷、抗滑稳定、渗漏、渗透变形、地震液化等问题作出评价,并提出坝基处理的建议。
6.3.2 土石坝坝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5000~1:1000,测绘范围应包括坝址区水工建筑物场地和对工程有影响的地段。
2 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探方法应根据坝址区的地形、地质条件等确定。
2)可采用电法、地震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基岩面起伏情况及断层破碎带的分布。物探剖面应尽量结合勘探剖面进行布置。
3)可采用综合测试查明覆盖层层次,测定土层的密度。
4)可采用单孔法、跨孔法测定纵、横波波速。
5)应利用勘探平硐和勘探竖井进行岩体弹性波波速测试。
3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剖面应结合坝轴线、心墙、斜墙和趾板防渗线、排水减压井、消能建筑物等布置。
2)勘探点间距宜采用50~100m。
3)基岩坝基钻孔深度宜为坝高的1/3~1/2,防渗线上的钻孔深度应深入相对隔水层不少于10m或不小于坝高。
4)覆盖层坝基钻孔深度,当下伏基岩埋深小于坝高时,钻孔进入基岩深度不宜小于10m,防渗线上钻孔深度可根据防渗需要确定;当下伏基岩埋深大于坝高时,钻孔深度宜根据透水层与相对隔水层的具体情况确定。
5)专门性钻孔的孔距和孔深应根据具体需要确定。
6)对两岸岩体风化带、卸荷带以及对坝肩岩体稳定和绕坝渗漏有影响的断层破碎带、喀斯特洞穴(通道)等宜布置平硐。
4 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坝基主要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土层抗剪强度宜采用三轴试验,细粒土还应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和触探试验等原位测试。
2)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渗透变形试验和载荷试验,以及可能地震液化土的室内三轴振动试验。
3)根据需要进行岩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5 水文地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层特性和水文地质结构进行单孔或多孔抽水试验,坝基主要透水层的抽水试验不应少于3组。
2)强透水的断裂带应做专门的水文地质试验。
3)防渗线上的基岩孔段应做压水试验,其他部位可根据需要确定。
6 地下水动态观测和不稳定岩土体位移监测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4.2条第6款和第7款的规定。
条文说明
6.3 土石坝
6.3.1 土石坝坝址包括第四纪地层坝址和基岩坝址,由于当地材料坝对坝基强度的要求相对较低,基岩坝基一般都可以满足要求,故条文内容侧重于第四纪地层坝基。对于基岩坝基,条文中只强调了心墙和趾板基岩的风化带、卸荷带、岩体透水性和岩体中主要的透水层(带)和相对隔水层、喀斯特情况等的勘察。
软土层、粉细砂、湿陷性黄土、架空层、漂孤石层以及基岩中的石膏夹层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对坝基的渗漏、渗透稳定、不均匀变形等影响较大,是土石坝坝基勘察的重点内容。
6.3.2
3 勘探点间距包括不同类型的勘探点间距。
由于覆盖层坝基和基岩坝基条件差别较大,对勘探钻孔深度分别作了规定,对防渗线钻孔和一般勘探孔也作了不同规定。
4 本款规定主要土层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12组,是按数据统计的要求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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