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物流建筑安全等级划分


4.2.1 物流建筑的安全等级应按建筑单体划分,并可对单体建筑内不同功能区域、部位进行安全等级划分。
4.2.2 物流建筑安全等级应按建筑的重要性、物品特性类别及建筑规模等级确定,并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物流建筑安全等级划分
表4.2.2 物流建筑安全等级划分
    注:表中符合特征之一即属于相应的安全等级。

条文说明
4.2 物流建筑安全等级划分
4.2.1 由于物流建筑发生事故或遇到灾害时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需要设计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炸、防断电、防洪、抗震等。由于物流建筑处理物品不同、规模不同、重要性不同,其设防要求也不同,因此本规范对物流建筑的安全等级进行了划分,以便统一设防标准,采取适宜的安全措施,促进物流建筑设计规范化。
    物流建筑功能组成复杂,如普通物流建筑内会布置有贵重物品库,贵重物品库的设防要求与该物流建筑的其他区域不同,因此,物流建筑安全等级划分,可根据需要对同一建筑进行分区,或针对不同部位给予不同安全等级界定。
4.2.2 物流建筑安全等级,是根据物品因建筑破坏产生的灾害影响、重要性物流建筑破坏的社会影响、规模等级不同的物流建筑破坏的经济损失等综合分析确定的。表中未明确涵盖的物流建筑,应根据建筑的重要性、物品特性类别及建筑规模,对建筑风险进行评估后,确定建筑的安全等级。
    重要的物流建筑是指发生事故或遇到灾害时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物流建筑;较重要的物流建筑是指发生事故或遇到灾害时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物流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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