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场区设施


7.2.1 物流建筑的场坪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坪铺面种类应根据货物种类及装卸方式、地基条件等确定,场坪铺面种类及其面层类型可按表7.2.1选择;
    2 地基较差、分期修建及临时或短期使用的场坪,铺面不宜采用混凝土铺面,宜选用沥青铺面、连锁块铺面或独立块铺面等适应土基变形的铺面种类;
    3 堆放具有腐蚀性、易污染物品的杂货或散货场坪,不宜选用沥青类面层;堆放对货物品种有严格要求的散货场坪,不应选用粒料类面层;
    4 场坪铺面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计算残留沉降不宜大于表7.2.1的规定;
    5 对于季节性冰冻地区,场坪铺面厚度应满足最小抗冻层厚度的要求;
    6 水泥混凝土场坪的分块可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6的规定;
    7 当场坪的长度超过160m时,应布置横向通道;
    8 场坪排水应采用有组织排水,并应与场地总体排水系统相协调。
表7.2.1 场坪铺面种类及其面层类型、计算残留沉降值
表7.2.1 场坪铺面种类及其面层类型、计算残留沉降值
    注:简易铺面包括泥结碎(砾)石、级配碎(砾)石及其他粒料等,设计方法同沥青铺面。
7.2.2 物流建筑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物流建筑、铁路专用线一侧或两侧应设置操作场地;
    2 铁路场站宜布置在便于公路转运,且受其他运输干扰较少的区域;
    3 大型铁路场站宜设置铁路到发场和铁路装卸场,铁路装卸场与到发场可采用横列式或纵列式布置;
    4 综合性铁路场站各货区的位置应根据物品类别进行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包装成件货区应离开散堆装货区布置,并宜在两货区间布置长大笨重货区和粗杂货区;
        2)集装箱货区宜布置在包装成件货区与长大笨重货区或粗杂货区之间;
        3)散堆装货区宜布置在场站主导风向下方;
    5 铁路场站应根据需要设置轨道衡进行整车称重,且轨道衡宜设在装卸地点出入口或专用线上适当位置;
    6 汽车装卸场坪宽度应满足车辆调头、装卸作业要求;
    7 操作场地荷载设计值应满足装卸作业和车辆行驶的承载要求。
7.2.3 杂货和散货堆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堆场的分区、堆垛规格等应满足物品安全储存的要求,堆场面积及其与建筑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2 有粉尘产生的散货堆场,宜使堆垛长边方向与主导风向一致,并宜采用围墙、防风网、防护林等防风屏障;
    3 宜采用明沟排水;
    4 有降温要求、有粉尘产生的散货和杂货堆场,应设置水喷洒系统,并应根据气候条件设置泄空装置;
    5 杂货堆场的起重运输设备轨道内侧区域的排水应顺畅,并宜分区组织。
7.2.4 物流建筑的集装箱堆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集装箱堆场应靠近拆装箱作业区;
    2 水运、公路货运站内集装箱堆场宜采用集装箱正面吊运车和集装箱叉车作业,堆场内作业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5m;
    3 危险品集装箱堆场应根据其运量和危险品种类确定存放场地和存放方式,并应配置相应的消防和安全设施;
    4 集装箱宜定点堆放,堆场箱脚处场坪宜进行专门设计。
7.2.5 出入境货物查验堆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地应无病媒生物孳生地,场地及周围应设防鼠设施与防鼠带;
    2 应设冷冻(冷藏)集装箱的辅助制冷设施;
    3 应设污水处理及排放设施、垃圾存储与处理设施;
    4 应设对集装箱等货物进行检查、检验、检疫的查验平台;
    5 应设货车轮胎消毒池。

条文说明
7.2 场区设施
7.2.1 地基较差、分期修建及临时或短期使用的道路、堆场等,其铺面选择应能适应土基变形、便于维修,待地基沉降消除或减弱后,再选择其他面层。沥青类面层抗腐蚀、污染性较弱,粒料类面层一般用于无严格要求的散货堆场,所以,堆放具有腐蚀性、易污染物质品的杂货或散货场坪,不宜选用沥青类面层;堆放对货物品种有严格要求的散货场坪,不应选用粒料类面层。
    表7.2.1中的“计算残留沉降值”是各种辅面对地基处理的最低要求。表中数据根据已建的港口工程地基处理实例,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分析了不同铺面受力特性、修复难易程度及对地面高程、排水、地下管网及流动机械的影响因素确定。简易铺面的残留沉降值可适当放宽。设计时还应根据不同的使用特点、要求,经过综合分析具体确定。
    第7款主要从防火、物流路径短、方便操作的角度制定。
7.2.2 货物操作场地主要用于对大型货物进行拆分或组装,进入操作场地的车辆以大型机动车为主,因此,各类仓库、场坪、铁路专用线一侧或两侧应设置操作场地,并与主要道路衔接利于大型机动车辆的运转和出入。
    第2、3、4、5款根据《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 50091-2006及铁路有关规定制定。
7.2.4 集装箱堆场装卸设备种类较多,如集装箱叉车、正面吊运车、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RTG)、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RMG)等,集装箱叉车和集装箱正面吊具有转场便捷、运行安全、设备价格相对较低的优点,在集装箱堆场作业中广泛采用。大中型集装箱码头专用堆场中大多选用RMG或电动RTG。
    危险品集装箱堆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GB 11602的规定,设在指定的区域并与其他箱区隔离,周围设置排水管渠,便于事故污水的收集及专门处理,防止污染源的扩散。不同种类的危险品,其灭火和防护的方法也不同,故其消防设施应按货种要求进行设置。堆场应配备相应的应急用品(如药品、消毒液)和防护设施(如防护服、防毒面具、消防用灭火毯、消防砂等),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门卫室、门岗或门禁系统,对人员、车辆、货物进出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

目录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