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供暖
12.2.1 当物流建筑采用集中供暖系统时,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工艺无要求时,作业型物流建筑及综合型物流建筑的作业区不应低于15℃;
2 当存储区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计算温度不应低于5℃;
3 叉车充电间应根据电池充电的工艺要求确定,不应低于0℃。
12.2.2 物流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热媒宜采用热水,且供回水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散热器系统供水温度不应超过90℃,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20℃;
2 热风供暖系统供水温度不应超过95℃,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10℃;
3 中温辐射板系统供水温度不应超过95℃,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20℃;
4 地板辐射供暖系统供水温度不应超过6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
12.2.3 物流建筑供暖系统环路宜与配套建设的单体办公建筑和生活服务建筑的供暖系统环路分开设置,且所设置的计量和调节装置应便于安装、维护和操作。
12.2.4 物流建筑供暖系统应采取下列方式和措施:
1 小型及中型存储型物流建筑、小型作业型物流建筑及综合型物流建筑,宜采用散热器供暖方式;
2 中型及以上规模等级的作业型和综合型物流建筑、大型及超大型存储型物流建筑,宜采用散热器、中温辐射板、热风等多种方式组合的复合型供暖方式;
3 严寒地区有供暖要求的物流建筑应设置大门热空气幕;
4 寒冷地区有供暖要求的物流建筑宜设置大门热空气幕。
12.2.5 当物流建筑采用热风供暖且无散热器值班供暖系统时,热风供暖不宜少于两套系统或两个装置,且每个系统或装置最小供热量宜保持室内工艺要求的最低温度并不得低于5℃。
12.2.6 下列情况的物流建筑不宜采用热风供暖:
1 储存物品有污染、有腐蚀性的库房;
2 存放的物品有粉尘或异味产生;
3 货架与堆垛布置影响气流组织;
4 无室内区域温度均匀度控制要求。
12.2.7 人员经常活动区域及货物储存区域上方不宜设置自动放气阀。
12.2.8 物流建筑内的散热器应设置恒温阀。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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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供暖
12.2.1 作业型物流建筑及综合型物流建筑的作业区为便于室内人员的操作,冬季室内环境温度要求不低于15℃。
物流建筑存储区当无夜间值班供暖时,其白天的蓄热量无法维持夜间室温持续达到5℃,对湿式自动喷水灭火设施及液态怕冻物品无法提供有效的防冻保护,故应设5℃的值班供暖。叉车充电间应按电池充电的环境温度要求确定。例如铅酸电池充电时最佳室内环境温度为15℃~35℃,其他新型叉车电池充电时对环境温度要求虽然不如铅酸电池高,但不应低于0℃。
12.2.2 供水温度过高,将导致室内裸露设备及管道表面温度高,容易造成烫伤事故。
对于散热器系统,根据多年的实际运行经验,合理降低供水温度,有利于提高散热器供暖的舒适度和节能减耗。此外当供回水温差小于20℃时,循环水泵输送能耗增大,不利于节能。综合考虑初投资和运行费用,当用户端供回水温度为75℃/50℃时,性价比最高。
对于热风供暖和中温辐射板供暖系统,当供水温度超过95℃时,由于对一次热源要求高,导致其初投资和运行成本增大。而且目前盘管大多采用铜管涨接铝翅片工艺制造,水温过高不易克服盘管的热胀冷缩的问题。适当加大供回水温差有利于降低输送能耗。
地板辐射供暖用于物流建筑某些房间的供暖或露天运输坡道的融雪防滑,当供水温度超过60℃时,塑料散热管材使用寿命缩短,房间舒适度不佳。
12.2.3 由于物流建筑与配套建设的单体办公建筑和生活服务建筑供暖系统的运行时间、供热强度不同,为方便维护管理、节能运行及分环路调节和计量,要求将供暖环路与配套建设的单体办公建筑和生活服务建筑分开设置。对于与物流建筑贴邻的业务与管理办公和生活服务用房,当不具备分开设置条件时,所设置的计量和调节装置应便于安装、维护和操作,以适应温度调节、计量和运行管理的不同要求。
12.2.4 小型及中型存储型物流建筑、小型作业型物流建筑及综合型物流建筑常采用散热器供暖;对于中型及以上规模等级的作业型和综合型物流建筑、大型及超大型存储型物流建筑,由于面积大、空间高,房间功能布置丰富多变,采用单一的散热器供暖方式已不能满足要求,因此,往往采取散热器、中温热水辐射板、热风等多种方式组合的复合型供暖方式。
对于设有较多高大宽敞大门的物流建筑,为了物品搬运便利,所开启的大门和开启时间经常不固定,因此室外冷空气通过大门的冲入和渗透具有随机性,并对室内温度影响很大。在严寒地区,由于气温低、风速大,大门冷风冲入和渗透严重影响室内供暖效果,因此必须设置大门热空气幕以保障供暖和节能;在寒冷地区,大门冷风冲入和渗透的影响相对严寒地区要小,结合工艺的特点,为尽量减少妨碍操作的地面辅助设施,更好地保持室内温度,有利于节能,宜设置大门热空气幕。为了提高热空气幕的加热效果、阻隔冷空气的冲入和渗透以及节能,大门热空气幕的热媒宜采用85℃及以上的高温热水,临近热电厂等有废蒸汽应用条件时也可采用蒸汽,应避免采用直接电加热的方式。
12.2.5 物流建筑空间高、进深大,要达到供暖要求相对高的场所(如人员活动区域和特殊货物存储区域)温度均匀性的要求,常采用热风供暖系统。热风供暖系统能使室内空气强制对流,空气循环快,温度上升迅速,与温度自动控制技术和间歇运行模式相结合,有利于保证室内温度要求,并为节能运行创造了有利条件。当没有设置散热器值班供暖系统时,值班供暖功能就由热风供暖系统来实现。为了提高供暖的可靠性、降低运行风险,要求热风供暖系统不宜少于两个或两套装置。当其中一个系统或装置因故障停止供暖时,另一个系统或装置能满足工艺要求的最低温度并能完成值班供暖的任务。
12.2.6 对于电子产品仓库、化肥库、橡胶轮胎库等由于热风会对存储的物品产生危害或造成污染,不宜采用热风采暖。此外当货架与物料布置妨碍气流组织,空气循环不利时,也不宜采用热风采暖。
12.2.7 物流建筑一般对防水要求较高,供暖管道的自动放气阀下方偶尔会有水滴下落,因此在人员活动区域及货物储存区域上方不宜设置自动放气阀。
12.2.8 根据绿色建筑设计要求,散热器作为室内的散热设备应具备手动或自动控制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