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高位水箱或气压稳压装置
9.3.1 非常高压系统应设置高位水箱或气压稳压装置。
9.3.2 高位水箱底的安装高度应大于最高一个灭火装置的安装高度1m。
9.3.3 高位水箱的容积不应小于1m³。
9.3.4 高位水箱可以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消火栓系统的高位水箱合用,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当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一套供水系统时,高位水箱出水管可以合用;
2 当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开设置供水系统时,高位水箱出水管应独立设置;
3 消火栓系统的高位水箱出水管应独立设置;
4 出水管上应设置止回阀及检修阀。
9.3.5 高位水箱应与生活水箱分开设置。
9.3.6 高位水箱应设补水管、溢流管及放空管。
9.3.7 高位水箱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不锈钢、玻璃钢等耐腐蚀材料建造。
9.3.8 高位水箱应定期清扫,水箱入孔、溢流管处应有防止蚊虫进入的措施。
9.3.9 寒冷地区,可能遭受冰冻的水箱,应采取防冻措施。
9.3.10 水箱出水管的管径不应小于50mm。
9.3.11 无条件设置高位水箱时或水箱高度不能满足第9.3.2条规定时,应设置隔膜式气压稳压装置。稳压泵流量宜为1个喷头(水炮)标准喷水流量,压力应保证最不利一个灭火装置处的最低工作压力要求。气压罐的有效调节容积不应小于150L。
条文说明
9.3.2 高位水箱底的安装高度应大于最高一个灭火装置的安装高度1m。
9.3.3 高位水箱的容积不应小于1m³。
9.3.4 高位水箱可以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消火栓系统的高位水箱合用,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当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一套供水系统时,高位水箱出水管可以合用;
2 当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开设置供水系统时,高位水箱出水管应独立设置;
3 消火栓系统的高位水箱出水管应独立设置;
4 出水管上应设置止回阀及检修阀。
9.3.5 高位水箱应与生活水箱分开设置。
9.3.6 高位水箱应设补水管、溢流管及放空管。
9.3.7 高位水箱宜采用钢筋混凝土、不锈钢、玻璃钢等耐腐蚀材料建造。
9.3.8 高位水箱应定期清扫,水箱入孔、溢流管处应有防止蚊虫进入的措施。
9.3.9 寒冷地区,可能遭受冰冻的水箱,应采取防冻措施。
9.3.10 水箱出水管的管径不应小于50mm。
9.3.11 无条件设置高位水箱时或水箱高度不能满足第9.3.2条规定时,应设置隔膜式气压稳压装置。稳压泵流量宜为1个喷头(水炮)标准喷水流量,压力应保证最不利一个灭火装置处的最低工作压力要求。气压罐的有效调节容积不应小于150L。
条文说明
9.3 高位水箱或气压稳压装置
9.3.1 为保证电磁阀至水泵间的管道平时处于满水状态,规定非常高压系统应设置高位水箱或气压稳压装置。
9.3.2、9.3.3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与传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不同,该系统从主动寻找着火点到发信号启动水泵开始灭火所需的时间很短,一般只需要几十秒钟。设置高位水箱的目的只是为了保证系统管道电磁阀至水泵出口之间的管段平时处于湿式满水状态,火灾时,减少水流在管道中的流经时间,达到快速灭火的目的。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高位水箱、水池的设置高度可满足火灾整个系统的压力要求,且水池的有效容积可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系统用水量的要求时,也可以作为供水水源而直接向系统供水。
9.3.4 建筑物(群)同时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消火栓系统时,可利用这些系统的高位水箱作为补水箱。为防止几种系统在工作及检修时互相影响,本条对水箱出水管及止回阀、检修阀的设置提出了要求。
9.3.5 本条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的有关条文相对应,目的是防止系统中的死水对生活饮用水箱造成二次污染。
9.3.6 水箱应设有:
1 用于补水的补水管;
2 用于溢流排水的溢流管;
3 用于放空水池的放空管。
9.3.7 水箱体采用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可提高水箱的使用寿命,并防止铁锈以及脱落的砂石阻塞管道系统及影响阀门的关闭。
9.3.8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保持水箱的清洁、干净,防止水箱成为蚊虫的滋生地。
9.3.10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缩短系统的充水时间,防止管道受异物阻塞。
9.3.11 在建筑物的屋顶无法设置高位水箱时,应设置气压补压装置,其目的也是为了保证系统电磁阀至水泵之间的管路平时处于满水状态。
9.3.1 为保证电磁阀至水泵间的管道平时处于满水状态,规定非常高压系统应设置高位水箱或气压稳压装置。
9.3.2、9.3.3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与传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不同,该系统从主动寻找着火点到发信号启动水泵开始灭火所需的时间很短,一般只需要几十秒钟。设置高位水箱的目的只是为了保证系统管道电磁阀至水泵出口之间的管段平时处于湿式满水状态,火灾时,减少水流在管道中的流经时间,达到快速灭火的目的。需要指出的是,如果高位水箱、水池的设置高度可满足火灾整个系统的压力要求,且水池的有效容积可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系统用水量的要求时,也可以作为供水水源而直接向系统供水。
9.3.4 建筑物(群)同时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消火栓系统时,可利用这些系统的高位水箱作为补水箱。为防止几种系统在工作及检修时互相影响,本条对水箱出水管及止回阀、检修阀的设置提出了要求。
9.3.5 本条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的有关条文相对应,目的是防止系统中的死水对生活饮用水箱造成二次污染。
9.3.6 水箱应设有:
1 用于补水的补水管;
2 用于溢流排水的溢流管;
3 用于放空水池的放空管。
9.3.7 水箱体采用耐腐蚀的材料建造,可提高水箱的使用寿命,并防止铁锈以及脱落的砂石阻塞管道系统及影响阀门的关闭。
9.3.8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保持水箱的清洁、干净,防止水箱成为蚊虫的滋生地。
9.3.10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缩短系统的充水时间,防止管道受异物阻塞。
9.3.11 在建筑物的屋顶无法设置高位水箱时,应设置气压补压装置,其目的也是为了保证系统电磁阀至水泵之间的管路平时处于满水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