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系统供水水源验收


17.2.1 当采用消防水箱或水池供水时,应检查消防水箱和水池的容量、设置位置、设置高度、水质以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7.2.2 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应检查室外给水管网的进水管管径及供水能力。其水量、水质、水压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防止污染生活用水的技术措施。



条文说明
 
17.2 系统供水水源验收
17.2.1、17.2.2 条文确定了采用不同水源时的验收内容。供水水源的可靠与否,直接关系到系统能否发挥应有的灭火作用。当采用消防水箱或水池供水时,应检查消防水箱和水池的容量、设置位置、设置高度、水质以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等。当采用市政管网供水时,特别提出要检验系统是否设置了防止生活水源被污染的设施,以确实保障生活用水的水质。否则,会产生非常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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