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一般规定


9.1 一般规定


9.1.1 公共浴场给水排水系统配置的设备、设施和管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性能参数和管道尺寸应满足系统供水量、循环水量等的要求;
    2 材质应卫生清洁,并应确保输送水体不受二次污染;
    3 耐压性能应确保系统安全运行,不得出现变形和渗漏。
9.1.2 公共浴池给水排水系统所用设备、设施、装置及管材等均应具有抗腐蚀、耐高温和耐低温等性能。
9.1.3 不同使用功能的公共浴池,其给水排水系统设备、设施、装置及管材等应分开设置。
9.1.4 公共浴池循环水处理系统的设备、设施、装置等应采用具有各项运行技术参数自动监测和控制的全自动控制系统。


条文说明

9.1 一般规定
9.1.2 公共浴池循环水处理系统为防止军团菌给入浴者健康造成危害,要求至少每周应以10mg/L~20mg/L高浓度的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而氯消毒剂具有较强的腐蚀性,为提高设备和管道的使用寿命,公共浴场给水排水系统所选用的绐水排水设备、附件、管材、管件、仪器仪表和化学药品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标准规定,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别对于水质成分较为复杂的温泉水浴池循环水系统更为如此。

9.1.3 公共浴池的类型因其使用功能和水质要求各不相同,如各种药浴池、不同水温的浴池以及温泉浴池。同时为了某单座浴池进行维修保养时,不影响其他浴池的使用,也为了管理上的方便,条文作出了不同浴池的循环水系统应分开设置的规定。
9.1.4 公共浴池与游泳池相比较,其水容积较小,水温较高,洗浴负荷也存在变化,水质变化较快,则池水的消毒剂余量和化学药剂的用量也需要随时进行调整,确保浴池水的卫生标准,用人工投加和控制的方式是难以做到的,采用水质监测设施、装置自动控制并调节消毒剂及相关化学药剂的投加量是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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