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管道检测和试验
12.8 管道检测和试验
12.8.1 公共浴场的给水排水系统的管道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在建设单位代表、施工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人员等全部在场的情况下,依据设计图纸和本规程第12.4节的要求,对管道安装质量全数进行检查和试验。
12.8.2 公共浴场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安装完成后,应按施工程序过程进行水压、闭水或灌水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活给水管道系统、生活热水管道系统、浴池循环水管道系统、加药管道系统等应进行水压试验;
2 隐蔽或埋设的各种承压管道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应确保管道不被损坏;
3 公共浴场的排水管道、浴池或水池、水箱等的泄水管应进行闭水或灌水试验;
4 生活给水管道系统、生活热水管道系统、浴池循环水管道系统、加药系统的管道在使用前,应对管道系统进行冲洗和消毒,并取样进行检验,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后方可投入使用。
12.8.3 管道系统的试验水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试验压力;
2 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管道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但最低试验压力不得小于0.6MPa;
3 工程中间隐蔽工程水压试验完成后,应按本规程附录A表A.0.3格式填写检验记录。
12.8.4 管道进行水压试验前具备的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应按系统全部安装完成;
2 管道的外观、位置、标高及其配套的坡度、标记、支架和吊架等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3 管道及管道连接处表面应洁净;
4 塑料管道系统应在安装完毕并在常温下养护24h,且经外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水压试验;
5 应关闭所有设备和管道连接的隔断阀门,封堵管道甩口,并打开管道系统上的管道阀门;
6 试验用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5级,最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2倍,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压力表数量不应少于2块;压力表应安装在系统的最低部位,试验用压力表应设在试验加压泵附近;
7 试验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8 水压试验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冬季水压试验时应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并应在试验后立即泄空管内试验用水。
12.8.5 管道水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向管道内缓慢注满试验用水,并彻底排除管内空气;
2 用加压泵缓慢补水将压力升高至试验压力的升压时间不应少于10min。
12.8.6 金属管道水压试验应在试验压力值下观测10min,当压力降不超过0.02MPa时,应将试验压力降到管道系统的工作压力,并对管道系统进行检查,如无渗漏则判定为合格,并应按本规程附录表A. 0.4的格式填写压力试验记录。
12.8.7 塑料管水压试验应进行1h的强度试验和2h的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加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后,应停止加压并稳压1h,当压力下降不超过0.05MPa时可判定水压试验合格。
2 管道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立即连续进行,并应将水压试验压力降低到管道工作压力的1.15倍的水压状态,稳压2h;当压力下降不超过0.03MPa且管道所有连接部位无渗漏时,可判定为严密性试验合格,并应按本规程附录表A.0.4的格式填写压力试验记录。
12.8.8 管道系统的各种阀门、附件、配件等应全数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应符合设计图纸、本规程第12.5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规定,同时应按本规程附录表A.0.2填写质量验收表。
条文说明
12.8 管道检测和试验
12.8.1、12.8.2 管道检测试验以水压试验为重点,对管道、管道接口等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是管道交付使用后不发生渗漏、输水畅通必不可少的工序,也是工程验收之前必须进行的试验项目之一。
12.8.4 管道水压试压应具备条文规定的条件方具有代表性和整体性,而且一般应以系统为单元进行检测和试验。
塑料管道为保证接口充分固化,为防止管道接口松动、脱口,应在安装完成24h后进行水压试验。
12.8.5 管道进行水压试验时,在快速高水压力的作用下会在管端产生一定的推力,致使管段产生位移,甚至会导致接口松动或脱口。所以,条文强调管道水压试验时要求加压水泵以不少于10min的时间慢慢地向管内注水加压,以确保管道安全试验压力的准确。
- 上一节:12.7 设备及设施检测和试验
- 下一节:12.9 系统功能检测试验